該文為宋代蘇軾所作,取自《蘇東坡全集》。將王莽與宋襄公相比,論述宋襄公失道之處,蘇軾認(rèn)為宋襄公是欺世之君。

中文名

宋襄公論

外文名

《蘇東坡全集》

作者

蘇軾

出處

《蘇東坡全集》

作品體裁

政論散文

創(chuàng)作年代

宋神宗時(shí)期

作品原文

魯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一日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zhàn)于泓,宋師敗績。蘇子曰:“《春秋》書戰(zhàn),未有若此之嚴(yán)而盡也。宋公,天子之上公。宋,先代之后,于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非列國諸侯之所敢敵也。而曰“及楚人戰(zhàn)于泓?!背?,夷狄之國,人微者之稱。以天子之上公,而當(dāng)夷狄之微者,至于敗績,宋公之罪,蓋可見矣。而《公羊傳》以為文王之戰(zhàn)不過此,學(xué)者疑焉。

故不可以不辯。

宋襄公非獨(dú)行仁義而不終者也。以不仁之資,盜仁者之名爾。齊宣有牽牛而過堂下者,曰:“牛何之?”曰:“將以釁鐘?!蓖踉唬骸吧嶂?,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狈蛏嵋慌?,于德未有所損益者,而孟子與之以王。所謂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三代之所共也。而宋襄公執(zhí)鄫子用于次睢之社,君子殺一牛猶不忍,而宋公戕一國君若犬豕然,此而忍為之,天下孰有不忍者耶!

泓之役,身敗國衄,乃欲以不重傷、不禽二毛欺諸侯。人能紾其兄之臂以取食,而能忍饑于壺餐者,天下知其不情也。襄公能忍于鄫子,而不忍于重傷二毛,此豈可謂其情也哉?桓文之師,存亡繼絕,猶不齒于仲尼之門,況用人于夷鬼以求霸,而謂王者之師可乎?使鄫子有罪而討之,雖聲于諸侯而戮于社,天下不以為過。若以喜怒興師,則秦穆公獲晉侯,且猶釋之,而況敢用諸淫昏之鬼乎?

以愚觀之,宋襄公,王莽之流。襄公以諸侯為可以名得,王莽以天下為可以文取也。其得喪小大不同,其不能欺天下則同也。其不鼓不成列,不能損襄公之虐。其抱孺子而泣,不能蓋王莽之篡。使莽無成則宋襄公。使襄公之得志,亦一莽也。古人有言:“圖王不成,其弊猶足以霸?!毕骞型跽咧畮?,猶足以當(dāng)桓公之師,一戰(zhàn)之余,救死扶傷不暇。此獨(dú)妄庸耳。齊桓、晉文得管仲、子犯而興,襄公有一子魚不能用,豈可同日而語哉。自古失道之君,如是者多矣,死而論定。未有如宋襄公之欺于后世者也。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宋代文學(xué)家。字子瞻,一字和仲,號(hào)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蘇洵長子。嘉祐二年(1057年)進(jìn)士。累除中書舍人、翰林學(xué)士、端明殿學(xué)士、禮部尚書。曾通判杭州,知密州、徐州、湖州、穎州等。元豐三年(1080年)以謗新法貶謫黃州。后又貶謫惠州、儋州。宋徽宗立,赦還。卒于常州。追謚文忠。博學(xué)多才,善文,工詩詞,書畫俱佳。于詞“豪放,不喜剪裁以就聲律”,題材豐富,意境開闊,突破晚唐五代和宋初以來“詞為艷科”的傳統(tǒng)樊籬,以詩為詞,開創(chuàng)豪放清曠一派,對(duì)后世產(chǎn)生巨大影響。有《東坡七集》《東坡詞》《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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