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輝,男,生于1977年12月,山東昌邑人,中共黨員。畢業(yè)于西北政法大學訴訟法專業(yè),獲法學碩士學位。

人物經(jīng)歷

1.1997年—2001年 曲阜師范大學教育學專業(yè)。

2.2002年—2005年 西北政法學院訴訟法專業(yè)。

主講課程

教學情況從事證據(jù)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學、司法文書的教學。

主要貢獻

1.議刑事立案程序的完善:《預審探索》,2004年第3期

2.民事舉證時限制度之我見:《學理述評與構(gòu)建研究》,陜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3.關(guān)于證人出庭作證的法律思考:《法學學理初探與構(gòu)建》,陜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

4.淺議刑事立案程序的完善:《研究生論壇》,西北政法學院研究生部,2004年第一期

5.試論“矛盾鑒定”的原因與對策:《學術(shù)前沿》,2006年9月

獲獎記錄

1998—1999學年于曲阜師范大學榮獲“優(yōu)秀團員”稱號。

1999—2000學年于曲阜師范大學榮獲“三好學生”稱號。

2001—2002學年于西北政法學院榮獲“優(yōu)秀團員”、“單項積極分子”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