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功是軍隊里的獎勵機制。授予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聯(lián)系實際回答和解決重大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個人或集體。

中文名

三等功

類型

軍功

目的

獎勵先進等

對象

個人或集體

評選要求

(二)戰(zhàn)斗中英勇頑強,堅決執(zhí)行命令,模范遵守戰(zhàn)場紀律,完成作戰(zhàn)任務成績突出,或者主動掩護、搶救戰(zhàn)友,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三)戰(zhàn)斗中勇于克服困難,積極主動、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術或者其他作戰(zhàn)保障,對完成作戰(zhàn)任務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四)堅決執(zhí)行上級命令,正確指揮,密切協(xié)同,在組織指揮完成作戰(zhàn)任務中,表現(xiàn)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五)年度軍事訓練成績優(yōu)異,被旅、師、集團軍(相當?shù)燃壍牟筷?樹立為軍事訓練標兵的,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大綱》規(guī)定科目的比賽中,獲得集團軍(相當?shù)燃壍牟筷?或者海軍艦隊、海軍航空兵、軍區(qū)空軍以及其他相當?shù)燃壍膯挝痪C合成績前三名的,可以記三等功;被軍區(qū)級單位樹立為軍事訓練標兵或者獲得軍區(qū)級單位綜合成績前三名的,可以記二等功;被樹立為全軍軍事訓練標兵或者在全軍軍事訓練比賽中,獲得優(yōu)異成績,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六)積極參加教育訓練改革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對提高教育訓練質量、促進部隊建設有較大貢獻,其成果被批準在集團軍(相當?shù)燃壍牟筷?或者海軍艦隊、海軍航空兵、軍區(qū)空軍以及其他相當?shù)燃壍膯挝煌茝V應用的,可以記三等功;有重要貢獻,被批準在軍區(qū)級單位推廣應用的,可以記二等功;有重大貢獻,被批準在全軍推廣應用的,可以記一等功;

(七)在完成重大科研試驗、遠航、導彈發(fā)射、戰(zhàn)役演習等任務中,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八)在戰(zhàn)備值班、執(zhí)勤中,及時發(fā)現(xiàn)和正確處理重要情況,保證完成任務或者避免重大損失,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九)在邊防、海島或者高原等艱苦地區(qū),不畏困難,安心工作,成績突出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在執(zhí)行急難險重任務中,或者在其他緊要關頭,勇敢沉著,不怕犧牲,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一)在完成施工、生產任務中,科學管理,勤儉節(jié)約,確保優(yōu)質、高產、安全、低耗,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二)在開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證部隊的集中統(tǒng)一和各項任務的完成方面,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三)在擁政愛民、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參加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中,有較大貢獻的,或者長期堅持為人民群眾做好事,或者勇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奮不顧身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事跡突出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四)精心使用、保養(yǎng)武器裝備和維護軍事設施,勇于同私藏、破壞、盜竊武器、彈藥、裝備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的行為作斗爭,或者在武器裝備的監(jiān)造、驗收中避免重大質量問題,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五)預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國家、軍隊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飛行員達到規(guī)定的安全飛行時間和技術等級的,或者各種車輛、機械的駕駛員和操作手,多年安全無事故,并被集團軍(相當?shù)燃壍牟筷?以上單位樹立為標兵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六)保守、保護秘密,堅決同泄密行為和敵特的竊密、滲透活動作斗爭,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七)在教學、科研中,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或者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發(fā)明、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或者獲得軍隊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或者多次獲得軍隊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項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或者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發(fā)明、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或者獲得軍隊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以上項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或者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發(fā)明、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以上項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記一等功;

(十八)在醫(yī)務衛(wèi)生工作中,救死扶傷,熱心為官兵服務,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九)堅持文藝工作的正確方向,長期深入基層,深入邊防、海島、高原等艱苦地區(qū),為部隊服務,或者創(chuàng)作出優(yōu)秀作品,為活躍部隊文化生活,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二十)在體育比賽中,個人或者集體項目的主力隊員,在全國、全軍運動會上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可以記三等功;在世界級或者亞洲運動會上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可以記二等功;在奧運會等重大世界級運動會上奪得金牌或者打破世界紀錄的,可以記一等功;對取得上述成績作出突出貢獻的教練員,可以給予相應的獎勵;

(二十一)在學習政治、軍事、科學、文化、技術,履行職責、鉆研業(yè)務,艱苦奮斗、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秉公執(zhí)法,嚴格要求、科學管理,尊干愛兵、團結互助等方面,成績突出,或者機關工作人員為首長正確決策提出重要建議等方面,表現(xiàn)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二十二)連續(xù)多年被評為優(yōu)秀士兵(優(yōu)秀學員)的,被評為集團軍(相當?shù)燃壍牟筷?以上單位基層建設標兵連隊、標兵單位或者獲得集體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單位主官,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二十三)其他方面表現(xiàn)突出,與上列各項記三、二、一等功的事跡、貢獻和影響相當?shù)?,可以分別記三、二、一等功。

第十八條單位遵守紀律,有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給予記功:

(一)完成作戰(zhàn)任務,戰(zhàn)績突出,或者完成作戰(zhàn)保障任務,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戰(zhàn)績或者功績顯著,對作戰(zhàn)勝利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戰(zhàn)績或者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二)戰(zhàn)備、訓練工作落實,在重大軍事行動或者完成軍事訓練以及各種執(zhí)勤任務中,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三)在完成急難險重和其他特殊任務中,組織嚴密,作風頑強,不畏艱險,連續(xù)奮戰(zhàn),為保護國家、人民和軍隊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績,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四)在完成施工、生產任務中,周密組織,科學管理,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五)全面落實條令、條例,作風優(yōu)良,紀律嚴明,令行禁止,秩序正規(guī),團結緊密,士氣高昂,連續(xù)多年無案件和等級責任事故,正規(guī)化建設成績突出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六)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培養(yǎng)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革命軍人,或者在擁政愛民、支援國家經濟建設、開展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中,成績突出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七)加強基層全面建設,成績突出,被集團軍(相當?shù)燃壍牟筷?或者海軍艦隊、海軍航空兵、軍區(qū)空軍以及其他相當?shù)燃壍膯挝粯淞榛鶎咏ㄔO標兵連隊、標兵單位的,可以記三等功;被軍區(qū)級單位樹立為標兵連隊、標兵單位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在全軍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八)圓滿完成教學、科研任務,并在教學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績,對推動、指導教學工作和部隊建設、國防建設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九)文化、新聞、出版、體育等單位,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熱心為部隊服務,成績突出,為國家和軍隊贏得榮譽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十)其他方面表現(xiàn)突出,與上列各項記三、二、一等功的事跡、貢獻和影響相當?shù)?,可以分別記三、二、一等功。

第十九條個人或者單位遵守紀律,在作戰(zhàn)或者其他方面,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在軍區(qū)級單位、全軍、全國有重大影響和推動作用,堪稱楷模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獎勵權限

第二十條對義務兵實施獎勵的權限按照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嘉獎由連、營批準;

(二)三等功由團、旅批準;

(三)二等功由旅、師批準;

(四)一等功由集團軍批準;

(五)榮譽稱號由軍區(qū)、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對士官實施獎勵的權限按照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初級、中級士官,嘉獎由連、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qū)、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二)高級士官,嘉獎由營、團,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qū),榮譽稱號由軍區(qū)、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第二十一條對軍官、文職干部實施獎勵的權限按照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排職和專業(yè)技術十四級軍官,辦事員級和專業(yè)技術十四級文職干部,嘉獎由連、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qū)、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二)連職和專業(yè)技術十三、十二級軍官,科員級和專業(yè)技術十三、十二級文職干部,嘉獎由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qū)、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三)營職和專業(yè)技術十一、十級軍官,科級和專業(yè)技術十一、十級文職干部,嘉獎由團、旅,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qū),榮譽稱號由軍區(qū)、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四)團職和專業(yè)技術九、八、七(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級軍官,處級和專業(yè)技術九、八、七(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級文職干部,嘉獎由師,三等功由集團軍,二、一等功由軍區(qū),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副團職和專業(yè)技術九級軍官,副處級和專業(yè)技術九級文職干部,旅可以批準給予嘉獎;

(五)師職和專業(yè)技術七(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六、五、四級軍官,局級和專業(yè)技術七(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六、五、四級文職干部,嘉獎由集團軍,三、二等功由軍區(qū),一等功、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六)軍職和專業(yè)技術三級以上軍官、文職干部,嘉獎由軍區(qū),三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七)軍區(qū)職以上軍官的各項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第二十二條對單位實施獎勵的權限按照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排以下單位,嘉獎由營,三等功由團、旅,二等功由旅、師,一等功由集團軍,榮譽稱號由軍區(qū)、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二)連級單位,嘉獎由團、旅,三等功由旅、師,二等功由集團軍,一等功由軍區(qū),榮譽稱號由軍區(qū)、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三)營級單位,嘉獎由旅、師,三等功由集團軍,二、一等功由軍區(qū),榮譽稱號由軍區(qū)、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四)團級單位,嘉獎由集團軍,三、二等功由軍區(qū),一等功、榮譽稱號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五)旅級單位,嘉獎、三等功由軍區(qū),二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六)師級單位,嘉獎由軍區(qū),三等功以上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七)軍級以上單位的各項獎勵,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

對相當于營、團、師(旅)級的機關或者業(yè)務部門的獎勵,分別按照對連、營、團級單位獎勵的權限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各總部、各軍兵種、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執(zhí)行軍區(qū)的獎勵權。

第二十四條海軍艦隊、海軍航空兵、軍區(qū)空軍以及其他相當?shù)燃壍膯挝?,可以批準副營職和專業(yè)技術十一級軍官,副科級和專業(yè)技術十一級文職干部以及連級單位的一等功;副團職和專業(yè)技術九級軍官,副處級和專業(yè)技術九級文職干部以及營級單位的二等功;副師職和專業(yè)技術七級(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軍官,副局級和專業(yè)技術七級(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文職干部以及團級單位的三等功;副軍職和專業(yè)技術三級軍官、文職干部以及旅級單位嘉獎。

第二十五條相當于連、營、團、旅、師、集團軍級的單位,分別執(zhí)行連至集團軍的獎勵權。

第二十六條各級司令部、政治部(處)、后勤(聯(lián)勤)部(處)、裝備部(處)以及其他相當?shù)燃壍臋C關對直屬單位、所屬部門和人員,執(zhí)行下一級部隊(分隊)的獎勵權。

第二十七條對從地方初中、高中畢業(yè)生和部隊士兵中招收的院校學員實施獎勵,按照對士兵獎勵的權限執(zhí)行;對從地方大專、本科畢業(yè)生中招收的尚未定級的院校學員實施獎勵,按照對排職軍官獎勵的權限執(zhí)行;對軍官和文職干部學員實施獎勵,按照其入學前所任職務(專業(yè)技術等級)的獎勵權限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對有行政職務又有專業(yè)技術等級的軍官、文職干部實施獎勵,根據(jù)其主要事跡的性質,按照行政職務或者專業(yè)技術等級的獎勵權限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獎勵通常應當按照獎勵權限實施,因編制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上級可以對下級越級實施。

第五節(jié)獎勵的實施

第三十條獎勵必須根據(jù)個人和單位執(zhí)行任務的客觀條件、事跡、作用和影響的大小,全面衡量,按照本條令規(guī)定的獎勵項目、條件和程序,及時、正確地實施。

對個人或者單位的同一事跡只能給予一次獎勵。

總政治部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規(guī)定具體的獎勵比例。

獲獎者

2018年7月,原第二軍醫(yī)大學基礎部熱帶醫(yī)學教研室主任、教授潘衛(wèi)慶,火箭軍原裝備研究院總工程師兼研究員肖龍旭。

2021年7月,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通令,給陸軍航空兵學院某研究所研究員都基焱、空軍工程大學某教研室教授陳西宏、火箭軍某研究所研究員孫向東記三等功。[1]

2021年9月,翟成財因在鄭州暴雨中,為救一名孕婦身負重傷的事跡感動了萬千網友。經武警第一機動總隊某支隊黨委研究決定,給予翟成財同志記個人三等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