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主席指名義上的主席(多指贈給的名義,含尊重之意),又稱為榮譽主席。某一團體或單位因需要借助威信較高的領導人或資深的業(yè)務專家、教授的名譽,征得本人同意,來擔任領導職務。這種職務只是名譽上的,對其本人來說是一種榮譽,區(qū)別于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際領導職務。

中文名

名譽主席

外文名

honorary chairman

作用

象征意義

權利

性質

一個國家、地區(qū)或團體

代表

宋慶齡、連戰(zhàn)、吳伯雄

宋慶齡

宋慶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授予的榮譽稱號。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的宋慶齡是迄今唯一獲得過該榮譽稱號者。

1981年5月1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關于授予宋慶齡同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榮譽稱號的決定》。此時宋慶齡已經(jīng)病重。[1]

宋慶齡同志早年追隨偉大的革命家孫中山先生,始終不渝地致力于中國民族解放和人民解放事業(y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締造者之一。建國伊始,即被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9年和1965年繼續(xù)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70年來,她一貫在我國人民民主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事業(yè)中,堅定地和中國各族人民站在一起,是中國各族人民包括臺灣同胞和海外僑胞衷心敬愛的領導人,是舉世聞名的愛國主義、民主主義、國際主義、共產(chǎn)主義的偉大戰(zhàn)士。她在發(fā)展各國人民友好、發(fā)揚進步文化、保衛(wèi)世界和平的事業(yè)中,受到中外各方人士的廣泛崇敬。

宋慶齡同志在我國革命和建設事業(yè)中,為國家和人民建立了光輝的業(yè)績。為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授予宋慶齡同志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的榮譽稱號。

——《1981年5月1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1]

連戰(zhàn)與吳伯雄

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zhàn)

2001年6月17日,國民黨召開第十五屆黨員代表大會臨時會議,連戰(zhàn)以國民黨代理主席的身份當選黨主席,之后一直以國民黨主席的身份活躍在臺灣政壇。2005年卸任國民黨主席一職?,F(xiàn)任國民黨榮譽主席。

2007年2月,時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因為“特別費”案被起訴,馬迅速辭去黨主席一職,并立即帶著副主席詹春柏拜訪吳伯雄,希望第一副主席“伯公”接任代理黨主席,并正式競選國民黨主席。2009年10月17日,國民黨舉行第18屆全代會,馬英九再次接任國民黨主席,在與吳伯雄完成黨主席職務交接后,馬英九宣布敦請連戰(zhàn)、吳伯雄出任國民黨榮譽主席,分別協(xié)助其開展臺灣對外交往和推動兩岸關系。

吳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