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絡詩人協會(Chinese Poets Association Network)是由中國著名網絡與紙媒體雙棲作家、詩人靜川發(fā)起和成立的網絡自由作家團體。她秉承自由、交流、平等、創(chuàng)新的精神,借助各種形式和渠道開展中國網絡詩歌作品和詩人信息的交流,致力于中國網絡詩人的創(chuàng)作發(fā)展和進步。

中國網絡詩人協會(

Chinese Poets Association Network)

中國網絡詩人協會章程

China Network Poets Association

第一條 協會性質

中國網絡詩人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在國際互聯網上發(fā)表詩歌作品的中國網絡詩人組成的國際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協會注冊地

本協會在中國香港注冊,總部設于香港。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大道139號中海外大廈10樓D室(Hongkong Hennessy Road No. 139 o 10 floor building D room)

法律地位:中國香港社團登記證號碼501449378 -005-08-04-3

刊號:ISSN 1814-9978,會刊名稱《詩人采風》

出版:中國網絡詩人出版社

本協會在中國香港注冊,總部設于香港,受香港法律管轄。

協會在美國洛杉磯、英國倫敦、中國北京、吉林設有聯絡處。各聯絡處的活動受所在國法律管轄。

第四條 協會的宗旨

促進網絡詩歌的發(fā)展進步,加強網絡詩歌信息的交流,維護網絡詩人平等自由的創(chuàng)作和發(fā)表權利以及作品的著作權,為會員作品的傳播和獲得廣泛社會認知創(chuàng)造各種機會和條件。

第五條 會員資格

凡是在國際互聯網上發(fā)表其原創(chuàng)詩歌作品、詩歌理論作品,承認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的人,經本人申請,協會理事會審議批準,均可成為本協會正式會員。

會員資格實行每年注冊一次。未參加注冊的會員,自動喪失會員資格。

協會理事會有權利和責任拒絕批準下列人員入會:

1.一切鼓吹法西斯主義、種族主義的人員;

2.一切美化侵略戰(zhàn)爭、鼓吹民族壓迫的人員;

3.一切主張屠殺人類、虐待動物和破壞環(huán)境的人員;

4.一切以禁錮人類的自由思想,引誘信徒以無條件自殘、犧牲生命、殘殺他人或者交出全部財富而獲得靈魂超脫、來世幸?;驍[脫滅頂之災的邪教成員。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

1.凡會員均可參加協會組織的作品征集、研討和文學交流活動,國際或國內考察活動,在協會會刊上優(yōu)先發(fā)表作品;

2.凡會員均有權按照協會理事會規(guī)定的程序發(fā)起協會活動;

3.凡會員均有權選舉和競選協會的會員代表、理事和會長職務。

4.凡會員均有權按照協會章程規(guī)定的程序提名會員代表、協會理事會候選人;

5.凡會員均可以在其創(chuàng)作權、著作權和其他自由平等權利遭到侵犯時,尋求協會的援助和支持。

6.凡會員均可因創(chuàng)作、出版和參加協會活動存在經濟困難,而向協會申請基金援助。

第七條 會員的義務

1. 會員應當遵守協會章程,自覺維護協會的聲譽。

2. 會員應當遵守所在國法律和人類公認的道德準則。

3. 會員應當積極參與協會活動,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為協會的運作和發(fā)展提供智慧或物力支持;

4. 會員應當按時參加年度注冊和繳納會費。

第八條 協會的組織——會員代表大會

1.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經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或協會會長提議,得隨時召開。

2.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會員選舉產生,總名額為50至100人,具體人數由協會理事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權力:

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

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會成員;

審議和批準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其他協會重大事項。

4.會員代表大會的召開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任何決議只有取得超過半數的與會代表的贊成票,才能生效。

第九條 協會的組織——理事會

1.理事會是協會會員代表大會的執(zhí)行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30名理事組成,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2.理事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負責協會的領導管理工作。

3.理事會設秘書局和若干專業(yè)委員會,為理事會的常設機構,負責協會日常事務。秘書局秘書長和專業(yè)委員會執(zhí)行理事會的決議,對理事會負責和報告工作。

4.理事會會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副會長、秘書長、專業(yè)委員會負責人及委員由會長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

5.除首次會議由代表大會籌備處負責人召集外,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議召開。理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任何決議只有取得超過半數的與會理事的贊成票,才能生效。

6.理事會的職責是:

制訂和實施協會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計劃;

審查和批準會員入會申請并授予會員資格、頒發(fā)會員證書;

管理協會財務收支和協會基金,批準基金使用項目;

向會員代表大會提交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向會員代表大會提交協會章程修改草案;

會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權力。

第十條 協會的財政

協會的財政來源包括協會會員的會費、媒體經營收益和理事單位的贊助。

所有財政收入均只能用于協會的會議和交流活動的開支和協會秘書處的日常辦公經費、行政人員工資。協會理事會成員、秘書長、專業(yè)委員會成員,除參加會議和交流活動的差旅費用外,不享受任何工資和補貼,亦不得報銷任何招待費用。

協會財政收入在用于支付協會的行政支出后,如有剩余,即轉入網絡作家協會基金。協會基金只能用于對會員創(chuàng)作、出版和考察交流活動的援助。所有援助計劃和項目由理事會專業(yè)委員會提出,報理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一條 協會分會

協會在條件成熟的國家和地區(qū)設立分會,由該國家和地區(qū)的會員在本會章程的原則框架內,自行籌備和制訂分會章程。分會章程應獲得協會理事會的批準。分會會員和組織機構及其成員應報協會理事會備案。

第十二條 章程生效

本章程經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批準生效。

第十三條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需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表決同意。

第十四條 章程解釋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協會理事會。

附則

本章程于2005年10 月 30 日經第一次中國網絡詩人協會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中國網絡詩人協會

2005年11月3日

中國網絡詩人協會第三屆機構:

顧問:

傅天虹、洪燭

名譽主席

:綠島

主席:

踏雪無痕

常務副主席:

靜川

副主席:

阿未、夜路無痕

秘書長:

靜川(兼)

副秘書長:

倪夢、幸福星、絲路花雨、荒野村夫、紫煙

中國網絡詩人協會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16人組成,名單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夜路無痕、靜川、趙冬、倪夢、幸福星、紅帆、荒野村夫、焦洪學、絲路花雨、阿未、許云龍、星兒、胡衛(wèi)民、踏雪無痕、紫煙、雨中玫瑰。

首屆中國網絡詩人協會理事會,理事會成員共30人,名單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夜路無痕、絲路花雨、關懷、焦洪學、楊慶蓮、沈彩初、阿未、胡衛(wèi)民、王紹緋、吳寶吉、張曉民、李偉、皺定、靜川、紅帆、竹雨、幸福星、胡禮忠、于文斌、許云龍、鄭仲馗、倪夢、荒野村夫、葛林、踏雪無痕、一 格、鹿晶、趙冬、紫煙、雨中玫瑰。

中國網絡詩人協會會員名單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夜路無痕、絲路花雨、關懷、楊慶蓮、竹雨、沈彩初、阿未、胡衛(wèi)民、王紹緋、吳寶吉、張曉民、李偉、姚樹森、王寶彥、周青林、焦洪學、姚春祥、皺定、幸福星、胡禮忠、于文斌、許云龍、荒野村夫、鄭仲馗、倪夢、葛林、李鳳高、風中的云、張玉清、倪瑞、劉博深、魏麗榮、靜川、紅帆、雨中玫瑰、段清華、肖寒、紫煙、一格、孫宇、阿政、楊瑾、如風、二月草芽、楊斌、周洪明、王明遠、伊晴夢、譚長征、盛宇、郭冶、周科云、俞華瑞、何躍、忘憂湖、藍色玫瑰、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