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蘭芳共和國疆域圖
從漢朝到明清時期,每當新舊政權交替之時,不堪戰(zhàn)亂的百姓與沒落的權貴都會紛紛移居海外。由于地緣上的毗鄰關系,東南亞成為中國移民的遷徙地和避難所。這種漂洋過海到南洋謀生的移民浪潮史稱“下南洋”?!跋履涎蟆痹诟=?、廣東、臺灣一帶也稱“過番”,意指到南洋一帶謀生。中國 人一次又一次大規(guī)模遷徙南洋的背后,大抵上有三大原因:一是為戰(zhàn)亂和天災所迫;二是因為政治、經(jīng)濟的原因;三是由于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追求。中國人的南洋路,一直到了明朝和清朝前期,才越走越寬,呈現(xiàn)大規(guī)模的遷徙潮?!伴}廣人稠地狹,田園不足于耕,望海謀生”福建、廣東一帶在當時較窮困,人多地少,老百姓生活難以維持。為了謀生計、躲避戰(zhàn)亂,700多萬中國人漂洋過海,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地到南洋謀生。清朝初年,大量的難民、抗清失敗的明軍余部以及不愿侍奉清廷的明朝遺民,掀起了移民東南亞的高潮。
當時不少廣東人前往南洋謀生,由于廣東人擅長經(jīng)商,因此不少從事貿(mào)易的人都很受當?shù)厍蹰L的敬重。當時由于不少歐洲人前往當?shù)仳}擾,所以當?shù)赜腥A人社團從廣東省招請團練,來到南洋擔當類似保鏢的角色,當中勢力最大的是蘭芳公司。
“蘭芳共和國”全稱“蘭芳大統(tǒng)制共和國”,是華人所創(chuàng)立的第一個共和國。蘭芳共和國最初并非政治組織,而是一家貿(mào)易公司。清朝乾隆年間,廣東嘉應人吳元盛因為謀劃起義事泄,因而逃亡到婆羅洲,在當?shù)貏?chuàng)建了很有影響力的“聚勝公司”,成為該公司首領。后來其下屬羅芳伯的聲望逐漸超過吳元盛,反而成為吳元盛的上司,羅芳伯遂成立“蘭芳公司”。
后來不少當?shù)氐耐林蹰L都要求蘭芳公司保護他們,羅芳伯就于1777年在坤甸成立“蘭芳大統(tǒng)制共和國”,并擔任共和國元首,總攬國家保安及各部族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而各部族的內部事務,仍然由酋長負責。早期未加入的部族看到蘭芳共和國的成功,亦紛紛表示愿意加入成為成員部族。在國勢最高峰時,蘭芳共和國的勢力范圍占有整個婆羅洲。
歷史沿革
說起最早的現(xiàn)代共和制國家,很多人都會追溯到1776年成立的美國,實際上,就在美國獨立的同一時期,華人曾在世界第三大島——東南亞的加里曼丹島西部建立了一個蘭芳共和國。作為亞洲第一個現(xiàn)代共和國家,同時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現(xiàn)代共和制國家之一,蘭芳共和國攜手當?shù)赝林用?,抵抗西方殖民者的入侵長達107年,直到19世紀末才由于國小力弱被荷蘭殖民者所滅。[1]
立國蘭芳開國元首羅芳伯
開國元首叫羅芳伯。據(jù)史料記載,他“少負奇氣,生性豪邁,行俠好義,喜結納”。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35歲的羅芳伯決定下南洋謀生,歷經(jīng)風浪,從一個叫“三發(fā)”的地方上岸。三 發(fā),即今印度尼西亞(印尼)的西加里曼丹省。羅芳伯來此之前,中國東南沿海地區(qū)早有許多人來到加里曼丹謀生。他們大都集中在該島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帶打工。有的在農(nóng)村種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則在山區(qū)開采石油和煤礦。當?shù)氐淖匀粭l件和生活環(huán)境極為艱苦,由于路途遙遠,他們得不到祖國的關心和照應,被乾隆皇帝稱為“天朝棄民”。為了生存,他們需要團結互助,于是自動結成了不少類似“同鄉(xiāng)會”的組織。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羅芳伯與百余名親戚朋友漂洋過海,來到盛產(chǎn)金礦和鉆石的婆羅洲(即今印度尼西亞西部的加里曼丹島)。起初,芳伯以教書為業(yè),他有文化、有膽識、有才能,又懂武術,身體壯實,既能團結僑胞,又能與當?shù)赝寥?a class="dict" href="/azgame/h2747165.html">合作,深受當?shù)厝嗣窈腿A僑的擁戴。加里曼丹島土地肥沃,可耕可牧,又有山林、金礦,資源豐富,還有港灣可發(fā)展交通,但其時該島內部各大小采礦公司之間互相爭斗,外部又有來自印尼的荷蘭帝國東印度公司的武裝入侵,內憂外患極為劇烈。羅芳伯在站穩(wěn)腳跟后,積極聯(lián)絡蘇丹和當?shù)赝磷孱^人,成立華僑與當?shù)孛癖娤嘟Y合的軍隊,奮力擊退外來入侵者,取得了東萬律的管轄權。
1776年,羅芳伯根據(jù)當?shù)厝嗣竦囊庖?,以東萬律為首府,著手建立“蘭芳公司”,1777年改稱“蘭芳大總制”共和國。在他管轄下的110萬民眾一致?lián)泶魉麨樵?,元首稱為“大唐總長”或是“大唐客長”,意思是華人作客海外的首長,而當?shù)赝林用駝t稱其為“坤甸王”。其首領的傳承不是家族世襲制,而是類似于民主選舉和禪讓的形式。
政制分為司法、軍事、財政、經(jīng)濟、教育5部分。
軍備方面:開辦軍械廠,鑄造兵器,除軍事戰(zhàn)略要地派駐少量常備軍外,其他地方?jīng)]有駐軍。平時大家各安本業(yè),抽調適齡青年練習射擊,一旦有事,就征召這些青年組成軍隊(類似當今的預備役)。
財政方面:設稅收督察官,實施征稅來充實國庫;征收商人的貨物稅,并且以出口創(chuàng)收為原則。比如開金礦的,要交“腳仿金”,種田的,要交“鴉息米煙戶錢”,做生意的,也要抽稅。并發(fā)行了自己國家的貨幣。
經(jīng)濟方面:積極擴充市場;礦產(chǎn)由國家組成公司(現(xiàn)在的說法就是國企),實施統(tǒng)一經(jīng)營。
教育方面:舉辦漢文學校,聘請儒士執(zhí)教,以中國傳統(tǒng)文化為重點。
司法方面:以天地會綱領為基礎(蘭芳公司在與天地會進行了艱苦的軍事斗爭之后,吞并了天地會,所以天地會比較系統(tǒng)完整的綱領也被蘭芳吸收),進而修訂為普及易行的法規(guī)。官員除了組織抵御外敵和征稅,另一項主要工作是“斷案”,重罪要斬首示眾,打架斗毆要抽藤條(鞭刑),口角是非要紅綢大燭賠禮道歉。
蘭芳共和國的國旗為黃色長方形旗幟,黃地紅字,上書“蘭芳大總制”幾個大字。規(guī)定以各式漢服為國家節(jié)日禮服,官員平時或長袍馬褂,或身著西服。士兵則穿的是清朝綠營兵的服飾。
羅芳伯擔任大唐總長后,開始實現(xiàn)他的政治理想,以他特有的政治天賦,開始推行民主管理。帶領當?shù)厝嗣窦皟S民披荊斬棘,苦心經(jīng)營,使得婆羅洲的坤甸、東萬律、沙拉滿、山口洋等地,由荒涼之地一躍成為富庶的“金礦之鄉(xiāng)”、“魚米之鄉(xiāng)”,成為當?shù)厝嗣窈蛢S民美麗的家園。[2]
亡國羅芳伯當了十九年的國家元首,于公元一七九五年病逝,他活了五十八歲。隨后,由全國公民選出江戊伯繼任國家元首,此后還有七人擔任過這個職位。
1886年,這個在異域建立起來的華人小國,遭到荷蘭殖民主義侵略軍的猛烈進攻,全國民眾進行了頑強抵抗,終因武器太差而失敗,這個華人國家也不幸滅亡。蘭芳共和國共存在了110年。
國家概況
清匪建國清除婆羅洲土匪海盜,華人建立蘭芳共和國。
最初,羅芳伯在當?shù)匾越虝鵀樯:芸?,他發(fā)現(xiàn)婆羅洲的華人缺衣少食、夜無居所,生活十分困苦。于是,羅芳伯決心要為改變人們的生活而努力。由于當?shù)厥a(chǎn)黃金,羅芳伯就著手組建了“采金公司”,開發(fā)金礦。金礦的開采提高了當?shù)厝嗣竦纳钏剑七M了經(jīng)濟發(fā)展。此后,羅芳伯的名字不僅在華人圈子傳開了,當?shù)氐耐林用衤牭揭矔C然起敬。
解決了溫飽問題后,羅芳伯又開始處理安全問題。當時,島上社會治安極為混亂:土匪橫行、海盜稱霸,致使民不聊生,怨聲載道,而土著首領則束手無策。對此,羅芳伯先是團結華人,組織“同鄉(xiāng)會”,繼而聯(lián)合婆羅洲的蘇丹,迅速平定了蘭臘、萬諸居、斯芳坪等地的土匪海盜。在戰(zhàn)斗過程中,羅芳伯出色的組織能力、勇敢的戰(zhàn)斗精神令同伴們極為欽佩,大家一致推舉他為領袖。
軍事上的勝利提升了羅芳伯的政治影響。平息了盜匪后,羅芳伯的聲望如日中天,為他日后建立共和國提供了必要條件。當時羅芳伯率領的部隊已經(jīng)有三萬多人,平定叛亂后,又有二十多萬當?shù)厝酥鲃託w附。當?shù)靥K丹也表示臣服,要將王位讓給羅芳伯,但多次被他拒絕。最終在蘇丹的一再勸說之下,羅芳伯雖然表示可以接受政權,但決不答應做國王。1777年,以東萬律(今坤甸)為首都的“蘭芳大總制”共和國建立,這一年定為蘭芳元年。羅芳伯擔任首任國家首腦“大唐總長”,并被當?shù)厝俗鸱Q為“坤甸王”。
實行共和實行禪讓與選舉結合制,國家首腦產(chǎn)生需獲國民認可
其實,當時華人在東南亞建立的國家并不是只有蘭芳共和國一個。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除了蘭芳外,還有其他十余個華人國家。蘭芳的歷史之所以引起人們的興趣,是因為它是世界上最早的現(xiàn)代共和國之一。
在國家政治制度上,蘭芳實行共和體制。國家設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國家有國防部,但沒有常設軍隊,而是全民皆兵、“工農(nóng)兵”一體,部隊平時分散在各地搞生產(chǎn),戰(zhàn)時集中起來御敵。全國分省、府、縣三級,由各級公民投票選舉出當?shù)匦姓C關的負責人。至于“國之大事,皆咨決眾議而行”,類似于后來普遍實行的議會制。
在國家領導人的產(chǎn)生上,蘭芳結合中國古代的禪讓制,創(chuàng)立了禪讓與民主選舉相結合的形式。上任領導在去世或下臺前,推薦下屆領導,但其能否出任大總長則需要多數(shù)公民贊同。羅芳伯當了18年的國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臨終前,他推薦同樣具有文韜武略的江戊伯做下屆總長,后經(jīng)選舉,江戊伯果然成為繼任領導,并出色地繼承了羅芳伯的未竟事業(yè)。后來,蘭芳共和國又用同樣的辦法產(chǎn)生了多任領導人。
發(fā)展建設大力發(fā)展當?shù)亟?jīng)濟,嚴格推行以法治國。
蘭芳的歷史沒有被人忘記的原因還有它為當?shù)氐陌l(fā)展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蘭芳各屆總長都十分重視發(fā)展生產(chǎn),他們帶領人民改進農(nóng)耕技術,擴大礦業(yè)開采,發(fā)展交通事業(yè),提高了當?shù)氐纳a(chǎn)力水平。軍事上,蘭芳建立了全民皆兵制度,經(jīng)常組織青壯年進行軍事訓練;同時創(chuàng)建了兵工廠,制造各種槍炮。蘭芳還大力發(fā)展教育,從清朝聘請一批著名儒生前來教學,大大提高了當?shù)氐闹R水平。
在國家治理上,蘭芳推行以法治國。建國之初,蘭芳就設立法規(guī),禁止暴政,并規(guī)定:凡奸淫搶掠者,殺無赦。蘭芳共和國嚴格地遵守了這些法規(guī),使得自身實力和影響大增,吸引了許多當?shù)赝林柯淝皝須w附,蘭芳共和國的版圖迅速擴展到整個婆羅洲。
蘭芳的領導人還做到以身作則。他們不僅嚴格遵守各項法規(guī),還十分關注百姓的生活。蘭芳共和國成立后不久,國內就爆發(fā)了鱷魚災難,成群結隊的鱷魚在蘭芳國內水域活動,嚴重危害百姓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得到消息后,大總長羅芳伯立刻親自前往受災地區(qū),指揮人民成功地驅逐了鱷魚。
蘭芳共和國的這種貢獻至今仍為當?shù)厝朔Q頌。如今,在東萬律有紀念羅芳伯的芳伯公學,坤甸有羅芳伯紀念廳和墓園,其家鄉(xiāng)梅州市梅縣區(qū)石扇鎮(zhèn)梅北中學內也建有羅芳伯紀念堂。一些學者還著書立說,傳頌蘭芳共和國的功績。早在20世紀60年代,著名歷史學家羅香林就著有《西婆羅洲羅芳伯等所建共和國考》一書,中國閩西歸僑作家張永和、張開源又新著長篇傳記《羅芳伯傳》,這些著作讓蘭芳共和國所經(jīng)歷的風風雨雨再現(xiàn)與人們眼前。前兩年,印尼百名專家學者和鄉(xiāng)賢還專門組成宣講團巡回千里,緬懷蘭芳共和國歷史。
稱藩清朝稱藩清朝,以求自保。
剛剛建國,羅芳伯就派人回清朝覲見乾隆皇帝請求稱藩,但清廷以海盜匪巢視之,并未接受這個南洋華人在海外建立的國家。為此,羅芳伯郁郁而終,臨終前他還交代國民,無論今后誰為國家領導,歸順大清之心決不可變。
當時羅芳伯等人想要歸順清朝的另外一個原因是想找到一個強大的靠山。當時的東南亞并不平靜。荷蘭殖民者在1596年就侵入印尼,1602年成立了具有政府職權的“東印度公司”,不斷在印尼諸島進行侵略擴張。荷蘭殖民者一直對蘭芳共和國虎視眈眈,并不斷派兵侵擾。羅芳伯等國家領導人認為,如果僅僅依靠蘭芳小國的力量,很難抵抗荷蘭殖民者,只有借助清朝的力量,才可以鎮(zhèn)住荷蘭人。
蘭芳的這一舉措起到了一定效果。羅芳伯向清朝稱藩的愿望雖然未能實現(xiàn),但清政府最終同意與蘭芳共和國開展貿(mào)易。蘭芳也借助此點,向外制造假象,宣稱蘭芳已經(jīng)是清朝的藩國。此舉果然唬住了荷蘭人,當時的清朝正處于康乾盛世,荷蘭人擔心對蘭芳的入侵引起清朝的反對,他們不得不停止對蘭芳的騷擾。
到了晚清時期,荷蘭人認識到清朝已經(jīng)衰弱,無力顧及南洋。于是荷蘭人趁著1884年中法戰(zhàn)爭之機,入侵蘭芳共和國。
蘭芳共和國人民在大總長的領導下,一方面全力進行抵抗,另一方面火速派人請求清朝派兵支援。但此時,清朝自身的統(tǒng)治已搖搖欲墜,根本顧不上去援救蘭芳。得不到清朝的支持,武器裝備又與侵略軍相差很遠,蘭芳共和國終于被荷蘭殖民者滅亡。不過,由于害怕清朝做出反應,荷蘭當時還不敢公開宣稱已經(jīng)滅亡蘭芳,而是另立了一個傀儡以便進行統(tǒng)治。直到1912年清朝滅亡后,荷蘭才正式宣布對蘭芳地區(qū)的占領。[3]
歷任大總制總長任屆 | 大總制 總長 | 任期 | 備注 | 年號 |
未上任 | 陳蘭伯 | 未上任 | 名譽 | 蘭芳(70)1777—1846年 |
第1任 | 羅芳伯 | 1776~1795年 | 廣東嘉應人 | |
第2任 | 江戊伯 | 1795~1799年 | 廣東嘉應人 | |
第3任 | 闕四伯 | 1799~1803年 | 廣東嘉應人 | |
第4任 | 江戊伯 | 1804~1811年 | 廣東嘉應人 | |
展開表格文獻記載
臺灣省作家柏楊的《中國人史綱》中可以找到對這些國家的簡單記載。
最早使蘭芳共和國在中國產(chǎn)生較大影響的是梁啟超,在其《中國殖民八大偉人傳》中有 專條介紹。查對該書可知羅蘭芳(芳伯)和蘭芳共和國事確實無疑。因其史料有多處來源。如謝清高《海錄》中說謝氏曾親到其地;西人所著《萬國地理全圖集》中稱其自立國家。外國史書中也說“漢人不服他國,自立長領”,建立了很多國家,蘭芳共和國是其中較大的。《每月統(tǒng)紀傳》中也提到過蘭芳共和國史事。梁啟超本人親見報紙記載蘭芳共和國事,而羅芳伯同鄉(xiāng)梅州余瀾馨著有《羅芳伯傳》。
著名歷史學家羅香林就著有《西婆羅洲羅芳伯等所建共和國考》一書中考證了羅芳伯的生平與蘭芳公司的興衰,他熱烈地贊揚這個曾經(jīng)存在的華人自治體是“完全主權之共和國”。寫道:“蘭芳大總制與美洲合眾國,雖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異,然其為民主國體,則無二也?!薄巴斫鼑酥悦裰鞴埠驼撸匝源酥七h肇于美,近行于法,而不知先民亦有是舉”。
蘭芳共和國遺址
據(jù)一本從蘭芳公司傳下來的《蘭芳公司歷代年冊》記載,據(jù)《年冊》描述,羅芳伯生得“虎頭燕頷,長耳方口”,喜怒不形于色,華人“皆器重之”。羅芳伯決計帶領鄉(xiāng)親們開辟一個安身立命之地,歷經(jīng)幾次“血拼”,終于占據(jù)了一塊地盤。由于羅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出眾的組織才能,在坤甸一帶華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他把各地華人同鄉(xiāng)會聯(lián)合起來,被推舉為領袖,于一七七六年建立了以東津為首都的“蘭芳大統(tǒng)制共和國”。這一年定為蘭芳元年。有一位荷蘭學者高廷(J. J. M. De Groot),當時曾在印尼任職。與蘭芳的末代甲太劉阿生有很多交往。在蘭芳公司被荷蘭人解散后的第二年,他寫了一本書《婆羅洲華人公司制度》,寫下他對蘭芳的認識和對荷蘭殖民當局的批評。在他看來,蘭芳公司與中國農(nóng)村的長老鄉(xiāng)紳根據(jù)民眾意愿管理公共事務的村社自治是一致的,蘭芳就是“名正言順的寡頭政治共和國”。
1793年6月8日英國倫敦出版的《泰晤士報》在第一版報道了“蘭芳公司”,文中說:“蘭芳大總制共和國元首即大唐總長羅芳伯的神奇貢獻,貴在與當?shù)仄帕_洲蘇丹有機聯(lián)絡在一起,協(xié)調各族民眾,推行原始的雅典式的共和體制,經(jīng)濟亦有規(guī)模發(fā)展。國力雖后于西方諸國。其意義卻不遜于1787年華盛頓當選為第一任總統(tǒng)、實現(xiàn)聯(lián)邦的美利堅合眾國的民主共和走向······”[2]
年譜簡編
一. 婆羅洲達雅克部族和弗洛勒斯島(Flores)的恩加達人(Ngada)的裝飾圖案,同中國戰(zhàn)國末年的圖案有極明顯的關系??勺C中國人早在公元前三世初,或更早時期,便開始同婆羅洲接觸了。
二. 蘇門答臘出土的一件陪葬陶器,刻有漢元帝初元四年年號。
三. 15世紀,爪哇移民開始在婆羅洲內陸采金。
四. 早在1520年,華人已大規(guī)模出現(xiàn)在婆羅洲。
五. 羅芳伯祖居江西南部,先祖遷廣東嘉應州白渡堡(今梅州梅縣白渡鎮(zhèn)),傳五世,羅九清再遷石扇(今梅縣石扇鎮(zhèn))。
六. 1600年,到達加里曼丹的荷蘭人發(fā)現(xiàn),中國紡織品盛行該島。
七. 1608年,荷蘭人入侵三發(fā),被三發(fā)拉都(女首領)班柯以“商業(yè)應公開給任何人”為由,拒絕。
八. 1608年左右,由于華人及番人的聯(lián)合抑制,侵入馬辰等地的荷蘭人不得不撤退。直至十七世紀末,荷蘭人在馬辰的代理處才得以正?;顒印?/p>
九. 18世紀的婆羅洲分屬二十多個馬來移民王國,荷蘭人尚未建立殖民統(tǒng)治。
十. 18世紀初西婆羅洲華人金礦業(yè)出現(xiàn)。
十一. 1700至1710年間,華人將種植胡椒的技術帶到加里曼丹島。由于華人的努力,其質與量都勝過了蘇門答臘島。
十二. 羅芳伯父羅啟隆,娶妻楊氏,生芳伯、葵柏、臺柏三子。
十三. 羅芳伯有一弟,名羅珍伯。
十四. 1707年,華人及番人聯(lián)合作戰(zhàn),擊退英國人對馬辰的侵略。
十五. 1714年,英國人在馬辰發(fā)現(xiàn)那里的“升斗尺寸完全按中國的標準”。
十六. 1721年,英國航海家承認全婆羅洲島的商業(yè)已被中國人控制。中國人居住在馬辰、三發(fā)、南吧哇(即曼帕瓦)等地,販賣絲綢、花布和其他中國、日本的商品來供應當?shù)厝说纳?。華人還是西婆羅洲黃金礦的發(fā)現(xiàn)者。
十七. 1738年,蘭芳共和國首任元首羅芳伯大哥誕生?;㈩^燕頷,龍肫虬髯,長耳方口。雖長不滿五尺,然好讀書,常懷大志,量寬洪。
十八. 1738年,蘭達已有11個華人金鋼石礦場,每場約二三十人,每人每年能掘得約20-40盧比的金鋼石。
十九. 1740年左右,華人應南吧哇(mampawah)土人之邀,到百演武(Soengei Doeri)開發(fā)金礦。
二十. 1740年到1745年間,南吧哇(mampawa)蘇丹巴內姆帕汗(Panembahan)從文萊招了二十名華工,到百富院土里(S·Duri)河一帶開采金礦。三發(fā)(Sambas)蘇丹奧馬爾·阿拉木丁起而效仿,將爐末和拉臘金礦租給華人。
二十一. 三發(fā)蘇丹每年從華人金礦得到的收入達黃金五百兩。
二十二. 當烏瑪·亞拉母亭蘇丹(Oumar Alamoudin)在位時,一首中國帆船在三發(fā)灣陸,中國人以向其納稅為件獲得拉臘(Laras)地區(qū)的居住權,他們在那開礦伐木、種地筑路,幾年間使其大變樣。并與達雅克人貿(mào)易通婚,生下了肖父而不肖母的后代。由于蘇丹的殘暴和貪得無厭,華人被迫起義,在土番前來參加中國大節(jié)日的時候,殺死番人,宣布獨立。
二十三. 1745年,某華人去世,葬于打勞鹿地區(qū),墓碑保留至今,為現(xiàn)今發(fā)現(xiàn)最早的華人實物。
二十四. 1745年,最遲在此年,東萬律有了華人自己的金礦。
二十五. 羅芳伯在中國大陸原配李氏,生子子增。
二十六. 直到三十四歲,羅芳伯依然是嘉應州一介懷才不遇的落魄書生,“耕辛憑舌,苦硯為生”。
二十七. 1754年,三發(fā)蘇丹向租地采金的中國人收租金值荷幣三萬二千盾。
二十八. 1760年代,西婆羅洲華人公司已達十八個以上??煽甲C的如下:大埔公洲人劉乾相在明黃組成的三星公司、大埔縣人張阿才在山心成立的公司、海陸豐人黃桂伯在茅恩新浦頭成立的蘭和營等四個公司。蒙脫拉度境內的有老八分、九分頭、十三分、接邊、新八分、老十四分、十二分、大港、坑尾、新屋、滿和、十五分、泰和、三條溝等十四個。
二十九. 1760年代前后,婆羅洲華人金礦公司有34個之多。
三十. 1760到1820年間,平均每年約有2000華人抵達婆羅洲。
三十一. 1760年,三發(fā)蘇丹從檳榔嶼招募7名中國人前來采金,他們被尊稱為“叔叔(Entjek)”.在拉讓(Lara)地區(qū)開辟居住區(qū),安置為,中國人的居住區(qū)向蒙脫拉度地區(qū)擴展。此后,在拉讓地區(qū)有12個集團,在蒙脫拉度地區(qū)有24個集團。也出現(xiàn)了一些農(nóng)業(yè)集團。
三十二. 1770年代左右,三發(fā)礦工已至一萬多人。公司由承租開采而發(fā)展為統(tǒng)籌經(jīng)營的性質。
三十三. 1770年,蒙脫拉度的中國人為擺脫三發(fā)蘇丹的壓迫和達雅克人的監(jiān)視,在達雅克人的一個節(jié)日里發(fā)動起義,向自立的道路邁出了第一步。
三十四. 1771年坤甸建城。今譯寵提納克Pontianak。
三十五. 1772年5月,羅芳伯帶領一百多人由中國航海到達坤甸,從烏石海邊登上婆羅洲。
三十六. 羅芳伯安頓下來之后,起初靠教書為生。
三十七. 羅芳伯創(chuàng)立
十八兄弟
會,后來發(fā)展為蘭芳會、蘭芳公司。三十八. 初來乍到的羅芳伯,由于斷文識理、做事果敢,立即受到華人社會的器重,有“羅方口”之譽。
三十九. 在坤甸埠頭教書幾年后,羅芳伯建立了自己的威望與基礎。并有同心者
一百零八
人,從此開始了建功立業(yè)的嘗試。四十. 因坤甸為荷印控制,又有嘉應人吳元盛建立的聚勝公司、四大家圍等擠壓爭斗,羅芳伯率領華人進入內陸地區(qū)。
四十一. 芳伯下南洋時未攜眷同行。后來,他在婆羅洲跟一名達
雅克女郎
結婚。這位土著夫人,在羅氏領導發(fā)展蘭芳公司的述程中,扮演了極重要的角色。四十二. 1774年,羅芳伯在蘭芳會崠和大樹山一帶創(chuàng)立蘭芳會,以經(jīng)營農(nóng)業(yè)為主。與天地會發(fā)生沖突,失敗。羅芳伯率眾退往東萬律地區(qū)。
四十三. 蒙脫拉度附近形成了兩個農(nóng)業(yè)集團——天地會與蘭芳會,天地會的領袖叫劉三伯,蘭芳會的領袖叫羅大伯,或稱羅芳伯,互相抗衡,蘭芳會潰敗。羅芳伯逃到蒙脫拉度的市場,后去到喃吧哇。而天地會勢力發(fā)展,使當?shù)亟?jīng)營礦業(yè)的人受其挾制,天地會在1775年加大了對大米的壟斷,又拒絕出售甘蔗,還常進行掠奪婦女兒童的不法行為,蒙脫拉度集團的14個礦業(yè)公司團結起來,擊潰天地會,劉三伯及其徒眾5000人戰(zhàn)死,勢力遂告瓦解。于是蒙脫拉度地區(qū)就產(chǎn)生了由和順大公司等14個公司組織的礦山企業(yè)組織。
四十四. 1775年,天地會與和打勞鹿地區(qū)(蒙脫拉度地區(qū))的十四家金礦再戰(zhàn),天地會失敗。天地會壟斷糧糖,結果造成打勞鹿十四家金礦聯(lián)手對付天地會。1775年,雙方在王梨崠發(fā)生激戰(zhàn),天地會大敗,劉三伯與五百多名會員傷亡,幸存者被礦業(yè)公司瓜分。此后,各金礦公司都有專門人員從事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
四十五. 1776年,參加與天地會戰(zhàn)爭的十四家公司大港、老八分、九分頭、十三分、結聯(lián)、新八分、三條溝、滿和、新屋、坑尾、十五分、泰和、老十四分、十二分正式結盟,聯(lián)合成立和順總公司,總廳設于打勞鹿,領導人為謝結。
四十六. 此后的蘭芳公司與和順總廳就是西婆羅洲最大的華人聯(lián)盟。英國外交部稱之為聯(lián)邦共和國。公司人口約110萬。
四十七. 約從1776年起荷英文獻稱三發(fā)地區(qū)為“華人區(qū)域”。
四十八. 1777年之后
1 羅芳伯大哥率領一百零八人進抵東萬律山心金湖地區(qū),收服張阿財金礦一眾人等。大埔客墾殖民的領袖張亞才率領部屬,逃往他處。羅芳伯遂成為山心金湖區(qū)的新領袖。透過賢明的施政和待人以善,他把未逃走的大埔客墾殖民爭取過來。于是,這個新村落開始筑起護墻,興建店鋪,房舍和公司辦事處。這個大埔客和嘉應客聯(lián)合組成的新社區(qū),繼而開辟山林,挖掘水井,發(fā)展礦業(yè)。由于這些新墾殖民遠離一切外來控制,他們自然而然地便建立起本身的政治機構。他們在羅芳伯的英明領導下,把政治機構建立在原本存在的群體組織上。
2 羅芳伯創(chuàng)立蘭芳公司,蘭芳共和國建國,定都東萬律山心金湖。
3 該地全部人口約二百余萬人(含馬來族,達雅族等土著)。在西婆羅洲及其附近南北三百多公里、東西四百多公里的方圓內(華南洋按:四十多萬平方公里,約等于十個臺灣島或約等于七百個新加坡),都有它的礦場、農(nóng)莊與村落。
4 建元蘭芳,公元1777年即為蘭芳元年?!甘兹未筇瓶傞L」,或「大唐客長」。全公司約有四十萬人,又有六十多萬土著人歸順。府邸大門口,懸掛有中文的“蘭芳大總制”的牌匾,代表“蘭芳”的
黃色長方形旗幟
和代表“太哥”的黃色三角形旗幟
及代表副手們的其它各種顏色三角旗幟,在風中獵獵飄揚。在“太哥”羅芳伯的旗幟中間,寫著一個“帥”字。大堂里,懸有一副金匾,“雄鎮(zhèn)華夷
”四個大字足有4尺見方,府衙內外的官員們,或長袍馬褂,或身著西服,而在場的士兵,都是清朝綠營兵的打扮。確定了自己的國旗,規(guī)定以各式漢服為國家禮服。5 羅芳伯派劉臺二藏信于笠,潛入新埔頭、老埔頭公司,聯(lián)合江戊伯,出其不意,攻其不備,迫使埔頭公司黃桂伯歸降。坤日、龍岡、沙拉蠻等處全歸蘭芳公司擁有。
6 羅芳伯寫下“平蠻蕩寇經(jīng)三載”的光輝詩篇。
7 蘭芳公司與劉乾相領導的明黃公司大戰(zhàn),羅蘭伯親臨前線,連破明黃公司六大寨,盡有其地,蘭芳公司更見富強。
8 蘭芳公司與和順公司開戰(zhàn),不利,退回。
9 羅芳伯效韓文公故事,作《祭諸神驅鱷文》,港中鱷魚,浮出水面,入海而去。華番人民,無不畏服。
10 先后聯(lián)絡馬來首領,征服了周圍的原住民戴雅克族部落。因協(xié)助三發(fā)蘇丹敉平叛亂而名聲大噪。
11 首府設在坤甸附近的小鎮(zhèn)東萬律。對外方面,總長有時自稱為西婆羅洲王。在總長以下,設有副總長一位,亦稱參謀或軍師,駐扎在金礦區(qū)的沙拉蠻(Salamon)。
12 蘭芳共和國發(fā)行了自己的貨幣。
13 蘭芳公司成立時,僅首都東萬律一帶就有華僑二十萬人。和順總公司則有十一萬人之多。
14 蘭芳公司的旗幟為
黃地紅字
,上書蘭芳大總制
。四十九. 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蘭芳元年,丁酉歲,羅芳伯受推為大唐總長,建國號曰蘭芳大總制。
五十. 1780年,霖田公司(亦稱霖田新樂公司)成立于蒙脫拉度,至1850年開始參加和順總公司組織。
五十一. 除了蘭芳大總制以外,尚有戴燕王國之成立。這個王國純粹是為了羅芳伯手下最能干的副官吳元盛將軍而建立的。吳元盛統(tǒng)治下的戴燕王國,有如一個封建國家。1783年,吳元盛平定戴燕王國,被擁戴為國王。 ? 《羅芳伯所建婆羅洲坤甸蘭芳大總制考》羅香林。
五十二.
五十三. 1793年6月8日,《泰晤士報》在一版頭條地位報道了蘭芳大總制共和國的建國情況指出:“蘭芳大總制共和國國力雖后于西方諸國,其意義卻不遜于1787年華盛頓當選為第一任總統(tǒng)、實現(xiàn)聯(lián)邦的美利堅合眾國的民主共和走向……”
五十四. 1793年,蘭芳十七年,癸丑歲,羅芳伯設壇祭鱷,華夷信之,多謳歌者。
五十五. 1794年
1 蘭芳公司打敗喃吧哇土人建立的邦居蘭蘇丹國,將其王府夷為平地,打通東萬律到坤甸入海口的通道。邦居蘭舉國退往上萬那,與萬那土王聯(lián)合對抗蘭芳公司。
2 蘭芳公司進圍邦居蘭、萬那兩個蘇丹國達九月之久,邦居蘭、萬那蘇丹膽破心寒,請坤甸蘇丹斡旋,與蘭芳公司以三發(fā)為界,劃定國境。是為攻克新港之役。此時西婆羅洲華人分立為蘭芳、和順兩國。蘭芳共和國國境南北三百多公里、東西四百多公里,約等于十個臺灣島。于各交通要道都立柵自衛(wèi)。
五十六. 羅芳伯派一名叫黃安八的廣東鎮(zhèn)平縣(今蕉嶺)人,帶著羅芳伯夫人捐出的金銀首飾去采購糧食,黃安八竟然卷款逃了,羅芳伯從此立誓:今后蘭芳的“太哥”位置,只能由嘉應州本屬來的人繼任,而副首領,則由大埔人接任。其他各處的頭人、尾哥、老太等職,就不限地域種族了。
五十七. 羅芳伯在婆羅洲立國之后,曾回梅州石扇老家探親,帶回一包金銀首飾,分送給村里的父老鄉(xiāng)親。
五十八. 當時坤甸西北一帶,有華人三十萬或二十萬,他們的中心城市是敏得拉打(三巴士的南方)
五十九. 1793年以前,謝清高到蘭芳國,親見羅大哥事跡。
六十. 1795年10月24日,首任元首羅芳伯崩逝,葬東萬律,享年58歲。南洋有些地方的華人尊之為“大伯公”神。
江戊伯
繼位為第二任總制。身長體大,武略超群,曾一刀連斬十八顆番人之頭。六十一. 1799年,江戊伯大哥辭職,返回中國。
闕四伯
大哥繼任為第三任總制。六十二. 1799年之后,各地番人聯(lián)合侵略蘭芳國境。江戊伯大哥由中國返回蘭芳,闕四伯請江大哥出面彈壓。江大哥命令喃吧哇王室自為約束。番人聞江大哥之名即不敢放肆,此后三十余年,死心踏地。蘭芳共和國得安享太平三十余年。
六十三. 18世紀末,婆羅洲華人礦工有100000-320000人。
六十四. 19世紀初,婆羅洲華人礦工有530000人。19世紀中期約有250000人。
六十五. 1800年,蘭芳二十四年,庚申歲,戊伯退閑養(yǎng)老,回祖國省親,由闕四伯攝位。
六十六. 1801年到1814年,印度從西婆洲進口黃金年均12462盎斯,價值52966英鎊。
六十七. 1803年,闕四伯大哥去世,江戊伯大哥再任為第四任總制。
六十八. 1803年,蘭芳二十七年,癸亥歲,坤甸土人復反。先是土人畏懼戊伯,至是聞戊伯去國,乃相約反叛,四伯屢戰(zhàn)不利,嗣位四年,兵革相從,迄無寧日。
六十九. 1804年,蘭芳二十八年,甲子歲,江戊伯由祖國復反坤甸,回任總長,即出兵征討反者,師次冒頓黎烏,依萬帝隆港而陣。適有土人架小舟而下,戊伯詰之何往,土人驚懼,答去喃吧哇人。戊伯即令傳喃吧哇蘇丹來銅陵,責令約束土人,無得騷亂,蘇丹與土民相率降服。復相安無事。
七十. 1807至1808年間,老八分、九分頭、十三分、接運、新八分、老十四分、十二分七公司因故停歇。和順總公司余大港、坑尾、新屋、滿和、十五分、泰和、三條溝七公司。
七十一. 萊弗士估計1810年華人公司的生產(chǎn)總值達370萬西班牙銀元。
七十二. 1811年,
江戊伯
大哥去世,宋插伯
大哥繼任為第五任總制。承平之世,安享太平。七十三. 1812年,蘭芳三十六年,壬申歲,夏戊伯病卒,時嘉慶十七年也。眾推宋插伯嗣位,葬戊伯于東萬律上橋頭。插伯為嘉應州白渡堡(今梅州梅縣區(qū)白渡鎮(zhèn))人,與芳伯、戊伯、四伯為結義兄弟,當時稱
羅江闕宋
四大頭人。七十四. 1812年,韓特調查的結果是僅從坤甸一港口出口的黃金就有三到四個布克(一布克為一百三十三又三分之一鎊)。
七十五. 1812年,婆羅洲華人礦場出口黃金532鎊。
七十六. 1812年,婆羅洲華人礦場生產(chǎn)總值約474.4萬西班牙銀元。
七十七. 1818年,三發(fā)蘇丹阿布;巴加;達如亭(Abou bakar tadjoudin)向雅加達的荷印政府求援,要求派兵攻打獨立的華人政權。荷印政府派兵前往,但無力鎮(zhèn)壓,只是造成了一種休戰(zhàn)局面。
七十八. 1819年,蘭芳公司在發(fā)展戰(zhàn)略上發(fā)生分岐。宋大哥等人主張反擊東印度公司對西婆羅洲的滲透,提議攻打荷蘭東印度公司控制的坤甸地區(qū)。劉臺二等人主張聯(lián)合荷蘭東印度公司與番人和和順公司爭奪金礦,劉臺二得到較多支持。荷印政府特使訪問東萬律,兩國立約規(guī)定蘭芳共和國改掛荷蘭國旗,荷蘭東印度公司則支持蘭芳公司的擴展。
七十九. 1819年,東印度公司特使Nahuys訪問東萬律,宋插伯與他簽署了在蘭芳公司礦區(qū)使用荷蘭國國旗的條約。
八十. 1820年,謝清高于澳門著《
海錄
》一書,其中昆甸國條為介紹蘭芳共和國最早的中文資料。八十一. 1821年,蘭芳四十五年,辛是歲,插伯病卒。劉臺二嗣位,時道光元年。臺二亦嘉應州人。時荷蘭人北上,蘭芳大總制各屬地,多為所奪。乃以利誘劉生往瓜哇巴達維亞,陽示優(yōu)寵,臺二喜之,而不知遂墮其計。
八十二. 1822年,三條溝、泰和、十五分公司又從和順總公司分出。
八十三. 1822年,東萬律的蘭芳公司、蒙脫拉度的和順公司、西紐宜斯(seminis)的三條溝公司被荷蘭人稱為三大共和國。
八十四. 1822年(或以為1823年),劉臺二率領使團到坤甸和南吧哇,與荷蘭東印度公司談判,約定雙方各平共處,互不進攻。
八十五. 1822年,東印度公司特使Tobis安排劉臺二和蘭芳公司其他副頭人一起到坤甸,東印度公司授予劉蘭芳公司甲大的封號,總廳及各地副頭人受封甲必丹。Tobis有手稿,至今存于海牙國立檔案館。
八十六. 1822年(或以為1823年),宋插伯大哥被免職,不久去世,在宋大哥的葬禮上因繼位問題,公司總廳發(fā)生混亂。劉臺二在東印度公司的幫助下繼任第六任大總制。為羅太哥同時兄弟中最年幼的。劉接受“荷蘭皇帝敕封蘭芳公司甲大”的封號,其他首領受封甲必丹。蘭芳共和國開始接受荷印政府管轄,獨立自主地位喪失,成為自治共和國。
八十七. 1822年,荷印政府首次派軍侵略蘭芳共和國。
八十八. 1823年,東印度公司才開始能夠在西婆羅洲立足。
八十九. 1823年,蘭芳公司出讓全部人頭稅和一半的鴉片及其它稅收權給東印度公司。東印度公司派一支十二人的軍隊進駐蘭芳公司首府東萬律。東印度公司收取八千荷盾的人頭稅。
九十. 1823年,西婆洲出口的黃金價值為八千萬荷蘭盾(666萬英鎊),最低估計華人年采得的黃金在一百萬盎斯以上。
九十一. 1823年,婆羅洲華人礦場輸出黃金值667.67美元。
九十二. 1824年,劉臺二總制受邀到達巴達維亞與荷印總督會談。東印度公司盛情款待,試圖收買他,并展示東印度公司的武力。時荷蘭人只能控制坤甸和三發(fā)兩個地區(qū)。
九十三. 1824年,三發(fā)民政長官Hartmann請劉臺二到巴達維亞參見荷印總督。
九十四. 1824年,蘭芳四十八年,甲申歲,荷蘭駐巴達維亞政府,以先得劉臺二默許,始設公班牙于坤甸老鋪頭,委劉臺二為甲大,以加巴士河為界,河西割屬公班牙,河東仍屬蘭芳大總制,條約字面用三色字,聲明不相侵犯。三色字者,一漢文,一巫來由文,一荷蘭文也。依條約蘭芳大總制本非屬國,乃劉臺二妄以荷蘭三色旗代蘭芳大總制長方形黃旗,謬以屬國自待。故時人為歌謠辱之:插伯企廳大差矣,州府交分臺二企。大家兄弟無見識,桅桿扯起三色旗。
九十五. 1824年,蘭芳公司的組織機構由傳統(tǒng)中國型改成東印度公司形式。
九十六. 1824年,劉臺二接受東印度公司委任為甲太,人頭稅交由東印度公司,蘭芳公司的收入僅靠煙酒等稅。
九十七. 1825年,125名從中國來的華人被東印度公司拒絕登陸,引起蘭芳公司反劉臺二力量的不滿,他們發(fā)動起義,將劉臺二關押了一段時間,并聯(lián)合打勞鹿公司華人進攻南吧哇的東印度公司堡壘。
九十八. 1825年,劉臺二執(zhí)行東印度公司的命令拒絕125名新客在坤甸登陸,并向東印度公司請求援兵。東印度公司的軍隊被擊退。蘭芳公司將劉臺二關押起來。
九十九. 1826年,蘭芳公司劉臺二等人與東印度公司特使談判,東印度公司取消了上年的稅收,以示支持。
一百. 1826年,東印度公司以免除上年人頭稅為條件換得劉臺二被釋。
一百零一. 1830年,滿和公司移至萬那,和順公司僅剩大港、坑尾、新屋三公司。
一百零二. 1830年以后,為了對付東印度公司的封鎖,大港公司開始提倡種水稻,班戛(Pamangkar)一帶最多。三條溝公司甚至全改從事農(nóng)業(yè)。
一百零三. 1831年,東印度公司和蘭芳公司合作控制萬那地區(qū)的金礦。東印度公司派軍將礦場從打勞鹿公司華人手中奪來交給蘭芳公司,貸款扶助蘭芳公司開礦,收購采出的黃金。
一百零四. 1834年,劉臺二陪同東印度公司坤甸副專員到kapoeas上游考察,力求促進內陸貿(mào)易的發(fā)展。
一百零五. 1834年,新加坡的英國人接到和順公司愿意互通貿(mào)易的消息,和順公司試圖以此打破荷蘭人的封鎖。英國人派通馬來語的愛爾前去談判。愛爾發(fā)現(xiàn),除去三發(fā)和坤甸兩個小據(jù)點被東印度公司占據(jù)外,兩據(jù)點之間的長廣百英里的地帶上遍布華僑公司。
大港公司極有組織能力。蒙脫拉度地區(qū)有一條長達四分之三英里的大街,總督府位于市區(qū)的另一端。衣著鮮明的總督和官員都來迎接他,并鳴禮炮三響,以示禮遇。五十多個各區(qū)代表和公司官員與愛爾會談新加坡通商事宜。愛爾認為總督有極高的政治敏感性,公司這種形式是適合華人社會的。公司既不受滿清領導,也不受荷蘭人控制,有完全的獨立性。荷蘭人建立統(tǒng)治的企圖已完全破產(chǎn)。
整個大港公司被分成若干區(qū)域,每一區(qū)域由若干民選的代表處理日常行政事務,所有成年男性都有選舉權。各區(qū)代表有權處理本區(qū)內的司法案件,但死刑要得到總督的同意。只要能得到選民的信任,代表的任期無限,但選 民可以隨時撤換他們不信任的代表。各區(qū)域的代表組成公司,再選出總督,總督有權處理內政外交事務,但重大事務經(jīng)預先征求公司的意見。
一百零六. 1836年2月4日,新加坡自由報轉載新月刊八月份的一篇文章,稱婆洲華人公司時用到了“獨立政府”、“中國政府”的詞匯,可能是蘭芳公司為國家的最早出處。其他英荷文獻有稱之為共和國的。
一百零七. 1837年,劉臺二去世,領導層在繼任者人選上發(fā)生分裂,有的主張推劉臺二期許的嘉應州武庠生生謝桂芳,有的反對,最后由古六伯任第七任總制。
一百零八. 1838年,兩個會講閩南方言的美國傳教士多第和波爾門到西加里曼丹,發(fā)現(xiàn)除沿海一些地區(qū)有閩南方言人外,內地全為客家人。大港公司仍有兩萬人,他們提出行醫(yī)辦學的要求,公司答復行醫(yī)可以,辦學則因“公司勝任,不需要幫助”。因為蒙脫拉度已有四所小學校。傳教士離開時,每人還受贈三枚金戒指,每個值八美元。傳教士到了三條溝公司,仍有萬人之巨。而蘭芳公司已近崩潰。
東萬律有兩條交錯成十字街長四分之一英里,很寬大,街邊的房屋都很整齊美觀,但人少得如同霍亂之后的美國城鎮(zhèn),房屋都空著。公司領導人說人口僅四千余人。東印度公司解釋是由于華人公司之間的武裝沖突所至,但兩個傳教士卻認為是捏造,因為他們正是憑著大港公司的介紹信才得以進入蘭芳公司領域的,且因此得到了禮遇,也受贈了兩枚金戒指。田汝康認為是由于蘭芳公司向東印度公司投降得到了如此窘境。
一百零九. 1838年,蘭芳公司甲太下轄九個甲必丹:東萬律、萬那、新港、佇喃、沙拉蠻、喃吧哇、八閣亭、淡水港、坤甸、新浦頭。
一百一十. 1841年,此前,三條溝公司已與沙撈越蘇丹的代理人談妥了石隆門金礦的開采事宜。等到布魯克被任命為拉甲之后,三條溝公司拒絕承認,也沒有讓他從中得到什么好處。布魯克認為昔邦(Sepamg三條溝公司總部所在地)“華人政府”和他之間早晚有一場戰(zhàn)爭,三條溝公司會與大港公司聯(lián)合對付他。
一百一十一. 1841年,蒙脫拉度的三條溝公司同沙勞越蘇丹簽定協(xié)定,派出350戶華工在沙撈越石隆門組織分公司采金,負責人是劉善邦。后來又有太平軍余部前來。
一百一十二. 1842年,壬寅歲,公司與萬那蘇丹國開戰(zhàn),失敗,萬那和新港兩處公館失陷,耗費巨大,公司元氣自此大傷。東印度公司斡旋停戰(zhàn)。
一百一十三. 1842年,蘭芳六十六年,壬寅歲,萬那土人反叛,六伯與之大戰(zhàn),餉械不繼,敗績。眾以六伯無能,迫之解職,六伯回國。
一百一十四. 1842年,古六伯見蘭芳國勢艱難,辭職返華。
謝桂芳
(謝銘銓)接任第八任總制,年已老邁,且有風疾,八個月后去世。一百一十五. 1843年,蘭芳六十七年,癸卯歲,眾舉謝桂芳為大唐總長,八月后去世。
一百一十六. 1842年,由于東印度公司的挑動,蘭芳公司和土番發(fā)生沖突,喪失了萬那和新港兩地。
一百一十七. 1842年,東印度公司假借蘇丹之名,向大港公司勒索黃金,大港公司處決了勒索者,并將來信當眾焚毀。此堅決回擊的舉動甚至連沙撈越的布魯克都感到棘手。
一百一十八. 1843年,葉騰輝繼任第九任總制,掌權者商人葉騰輝,似有義務性質,家人常住東萬律,葉有事則公辦,無事則經(jīng)商。據(jù)傳說雙峰林道乾的子孫后代與部分土著達雅克人通謀作亂,往征之。雙峰離東萬律約有二日半路程。所費較巨,但葉對于此事未與他人商議,不合民治精神,被譏為獨裁。葉引咎辭職返華。葉臨行時,留信一件致管帳員劉壽山,囑為繼任者。
一百一十九. 1844年,蘭芳六十八年,甲辰歲,眾舉葉騰輝為總長。
一百二十. 1845年,葉騰輝去職,劉乾興繼任第十任總制,他也不到總廳辦公。
一百二十一. 1846年,蘭芳七十年,丙午歲,眾舉劉鼎為總長,鼎名乾興,以傳位及已,遂改元為乾興元年。即與萬那土酋大戰(zhàn),為所敗績。蓋自葉騰輝不住大廳所以來,人心渙散,劉鼎效之,大廳益壞,兵備日虛,荷蘭人與土人,交為侵略反叛,而國遂不可為矣。
一百二十二. 1846年,丙午年以后,蘭芳公司又與萬那蘇丹開戰(zhàn),損耗頗多,而無所得。公司人口和收入也日趨減少。
一百二十三. 1847年,蘭芳公司推舉劉阿生赴巴達維亞交涉,試圖恢復喪失的權利,但劉生重新走上劉臺二的道路,出賣公司利益。李添全、郭亞真為首的二百多華人發(fā)起反劉運動,占據(jù)東萬律,劉阿生出逃坤甸。但由于漢奸出賣,李添全被剌殺,起義失敗,五十多人被流放亞齊。劉阿生的地位進一步鞏固。
一百二十四. 1847年,乾興二年,丁未歲,荷人放劉鼎于邦戛,劫其所守三色守條約,以劉生為甲太,時道光二十七年,公元一八四七年也。劉生又名壽山。
一百二十五. 1848年,劉乾興去職,劉生繼任第十一任總制。
一百二十六. 1848年,西婆羅洲出口黃金值12400英鎊。
一百二十七. 1848年,婆羅洲華人礦場生產(chǎn)總值為130萬盾。
一百二十八. 1850年7月,西婆羅洲勢力最強大的公司──大港公司,攻擊其勁敵三條溝公司(其首邑在昔邦 Sipang)的成員,并把他們逐出色米尼士鎮(zhèn)(Seminis),其中一些三條溝公司成員向北逃命,另外一些則逃到邦戛(Pamangat) 后,派一急差到坤甸向荷蘭人求救。平時,荷蘭人已經(jīng)跟大港公司發(fā)生過不少沖突,而事件發(fā)生在其境內的三發(fā)蘇丹國,卻處在荷蘭人的控制下。
于是,荷蘭人派兵馳援,卻遲了一天。個荷軍抵達邦戛時,發(fā)現(xiàn)三條溝公司的總廳被敵人炸毀,其部分人員越過三發(fā)河逃生,得到蘭芳公司人員的照顧。原來蘭芳公司本身是大港公司的勁敵,也是荷蘭人的盟友。其他的三條溝人員則逃往砂勞越,并與來自色米尼士鎮(zhèn)的同僚相會合。這批人員構成了流落于砂勞越石隆門地區(qū)的三千多名難民。有趣的是,在石隆門的三條溝首領是劉善邦。時至今日,人們相信他是石隆門的開發(fā)功臣。他的神主牌至今仍保存著,而且在石隆門舉行的一切節(jié)日慶典中,他的名字總被提到。
一百二十九. 1850年,大港公司按約向東印度公司索回邦夏一帶租用的土地,這些土地位于三發(fā)海口,東印度公司不愿歸還。大港公司據(jù)理力爭,東印度公司惱羞成怒,發(fā)動侵略戰(zhàn)爭。鄭洪領導大港公司獲得勝利,收復了邦戛,但他自己卻犧牲了,華僑在蒙脫拉度立忠臣廟(后改忠義祠)供奉。東印度公司駐坤甸縣長向被劉壽山篡奪了領導權的蘭芳公司求援,得到支持。大港公司腹背受敵,聯(lián)合十五分、霖田兩公司重新成立和順總廳苦戰(zhàn)。
一百三十. 1850年,荷印殖民政府派遣軍隊征服打勞鹿的和順總廳(以大港公司為首),雙方進行了長達四年的“公司戰(zhàn)爭”,最終消滅了獨立自治的大港等公司,惟有東萬律的蘭芳公司得以幸存。
一百三十一. 1850年,東印度公司對大港公司開戰(zhàn),三條溝公司三百五十戶農(nóng)民遷到沙撈越。后又能一批金礦工人遷至,加入到三條溝原來在石隆門的金礦中。對布魯克政權采取拒絕態(tài)度。
一百三十二. 1850年,荷印政府在婆羅洲與華人共和國重啟戰(zhàn)端。
一百三十三. 1850年,乾興五年,庚戌歲鹿邑大港公司與荷人大戰(zhàn)大捷,克復邦戛。先是邦戛與坤甸西北部,為荷人所奪,至是大港公司同胞起師與戰(zhàn),大捷,克復邦戛。
一百三十四. 1851年,乾興六年,辛亥歲,劉生與萬那土酋修好,以采文蘭金剛石也。先是劉生欲與萬那修好,其酋長不肯與會,至是先使通款,酋始許之,劉生遂率五百余人,前往文蘭采礦。其王牙城初無華人僑居,至是以開采金鋼石諸礦,頓成商埠。
一百三十五. 1852年,乾興七年,壬子歲,劉生率兵助荷人拒大港同胞,擒其首以獻荷蘭東印度公司。先是劉生嗣位,其女婿葉湘云(字汀帆)偽造謠言,謂加巴士河水嘗澄清,故愚者頗望其有所作為,至是始知劉氏翁婿,實皆漢奸。然國事既壞,大勢岌岌,無可挽矣。
一百三十六. 1852年,布魯克政權開始在石隆門附近修筑炮臺,準備侵略。
一百三十七. 1854年,婆羅洲各共和國聯(lián)兵與荷蘭人血戰(zhàn)。華人各國戰(zhàn)敗滅亡,惟蘭芳國尚存,自治權喪失。國家受到戰(zhàn)爭的嚴重破壞,歷年積存的史料幾乎全部毀于戰(zhàn)火。
一百三十八. 1854年,西婆羅洲華人估計有490000人。
一百三十九. 1854年7月25日,大港公司全部約六七千人,從蒙脫拉度主動撤退,并將蒙脫拉度全部焚毀,使東印度公司的侵略者一無所得。
一百四十. 1854年,大港公司主動撤出蒙脫拉度地區(qū),在蘭芳公司劉壽山的阻擊之后,仍到達石隆門,與三條溝公司匯合。
一百四十一. 1854年,荷印政府派安特生(Andresen)領兵將婆羅洲“華人殖民地”全部消滅。建立起荷印政府的霸權。遭到華人的頑強抵抗。華人表現(xiàn)出了高度的軍事素質。
一百四十二. 1854年,荷華戰(zhàn)爭中,蘭芳公司站在荷印政府一邊,荷印政府同意保存蘭芳共和國獨立權到其首領劉阿生(即劉壽山)死亡為止。并且認為整個20至40年代的武裝干涉中,蘭芳公司都是配合荷印政府的。
一百四十三. 1853年至1854年的戰(zhàn)爭中,其它公司的年冊都散失了。也可能藏在巴達維亞或陸軍部的檔案里,假如沒有被白蟻毀壞的話。
一百四十四. 其它公司的年鑒和年冊全部喪失。
一百四十五. 1856年,西婆羅洲華人約237780人,很多華人遷往沙撈越。
一百四十六. 1856年,乾興十一年,丙辰歲,劉生與荷官阿物思德里山往見駐巴達維亞之荷蘭總督。先是荷人已劫得三色條約字據(jù),謂劉生曰:河東地,當屬荷國。劉生謂,依約實屬蘭芳。荷人曰:約文安在?可照約勘驗。劉生不能對,荷人復乘機以金銀等物相餌,劉生用與訂立密約,盡割所屬各地,僅留東萬律大廳地界。所得銀物,悉歸私囊,而蘭芳大總制民庶,未之知也。即劉生諸子與女婿,亦不悉私約究竟,各欲爭長其地,而趨奉荷蘭。荷蘭知其虛實,故能操縱如意,無所懼焉。
一百四十七. 1857年,沙撈越華人大起義,是蒙脫拉度華人反抗的繼續(xù)。失敗后,有些人潛回蒙脫拉度地區(qū),恢復了一部分金礦開采業(yè)。
一百四十八. 1858年,克魯生將軍(General Kroesen)向荷印政府移交婆羅洲西岸政權。
一百四十九. 1850年代,一些蘭芳公司和大港公司的華人逃到砂撈越石隆門。
一百五十. 19世紀50年代,在西婆羅洲華人礦業(yè)走向衰落時,沙撈越的華人采礦業(yè)卻方興未艾。人數(shù)已達十萬人。
一百五十一. 1873年,乾興二十八年,乙亥歲,劉生退位,以計立其子亮官。
一百五十二. 1878年,乾興三十三年,庚辰歲,劉亮官病死,不由共弟恩官繼位,而由劉生復位。
一百五十三. 1880年,蒙脫拉度原來大港公司由石隆門返回的那批人,再次起義,五年后被完全鎮(zhèn)壓。
一百五十四. 1880—1883年,蘭芳國還充滿了生機。
一百五十五. 劉阿生(劉壽山)甲太,直接傳位給自己的兒子。
一百五十六. 1884年,乾興三十九年,甲申歲,秋八月初旬,劉生以事至坤甸新埠頭,沽疾數(shù)日,遂卒。荷官假思粦名加撻者,乘劉生家屬扶柩東歸,出其不備,據(jù)東萬律,折毀大廳前桅桿,撕蘭芳國旗,并迫劉氏家屬交出蘭芳大總制歷代印信,下令不得再推舉總長。人心大憤,有義士梁路義者,于九月四日,率眾與戰(zhàn),斬荷將阿成堅,克復總廳,殺荷人無數(shù)。
一百五十七。甲申九月初五日,東帝隆之關都力荷官,用林粥唐言,謂東萬律梁路義無備,遂率隊深入,華人中有童子戴月蘭、丘耀郎、賴有傳者,適游獵遇之,發(fā)鳥槍相擊,荷兵倉卒驚遁,其關都力為所擊斃。
一百五十八。巴達維亞荷人總督懼中國問罪,革加撻官職,以慰坤甸華民,不敢以為直屬領地,后見中國置若不聞,不加保護,始將蘭芳國舊屬各地,畫為坤甸土酋版圖。
一百五十九. 1884年10月3日,蘭芳共和國總長廳移交荷印政府。荷印政府派駐東萬律的縣官利茲克(J.C.RIJK)在東萬律就職。
一百六十. 1884年10月23日,荷印政府派駐東萬律的縣官利茲克(J.C.RIJK)被華人殺死。蘭芳共和國人民由于不滿劉壽山與荷印政權簽定的密約。發(fā)動規(guī)模宏大的反荷起義,整個東萬律地區(qū)全部起義。荷印政府先派出府尹(Resident)、軍官、官員和五百多名軍人,后又派一個加強師組成鎮(zhèn)壓軍。將起義鎮(zhèn)壓在大屠殺中。
一百六十一. 劉壽山葬禮之后,東印度公司強行改變共和國的金礦、稅收、刑法案件審判權,并拆毀共和國的旗桿,占據(jù)共和國總部,該官員隨即被蘭芳共和國處死。并焚毀了東印度公司派駐共和國的官吏住所。共和國開始組織起十余萬人的多路武裝力量準備抵抗,并囤積了足夠一年用的糧食,一部分婦孺被舒散到砂撈越,當?shù)伛R來族人和達雅克人都支持共和國的抵抗。
一百六十二. 1885年1月,荷印鎮(zhèn)壓軍隊的援軍才派到蘭芳共和國,一接觸即為梁露二(梁路義)的共和國武裝擊退,退守坤甸。荷印政權請坤甸蘇丹說和,被共和國拒絕。后增兵二千,扭轉戰(zhàn)局。
一百六十三. 1886年,東印度公司再增兵三千,仍為蘭芳共和國擊退。荷師敗績,不稍退,乃賄土酋,使土番來襲,不得逞。又賄漢奸引道來襲,卒以強弱懸殊不敵,議政廳旋毀,改作武帝廟。摘去旗幟牌板等,蘭芳遺物被保存在雅加達博物館中,到上個世紀初溫雄飛先生尚見到。
一百六十四. 1886年,光緒十二年,梁路義率蘭芳國民,堅持抗戰(zhàn)兩年。為漢奸劉恩官、鄭正信、葉汀凡、吳桂三、郭亞威、余康、黃福元、陳和二、羅撒庭、林粥唐等所算,軍火不繼,眾寡不敵,戰(zhàn)敗。梁路義出亡吉隆坡。
一百六十五. 1887年,羅義伯率軍繼續(xù)抵抗,東印度公司兵敗走高坪,不得不與羅義伯領導的蘭芳共和國軍劃界而治。
一百六十六. 1888年,蘭芳共和國軍戰(zhàn)敗。由于漢奸黃福源、吳桂二的出賣,共和國軍被包圍,擊戰(zhàn)四個月后,因彈盡糧絕而大部犧牲。
一百六十七. 1888年,荷蘭人拆毀東萬律蘭芳共和國總廳大廳。
一百六十八. 1885年9月,施好古寫成《婆羅洲的中國公司》一文,認為一百年來,荷蘭人在婆羅洲僅享有名義上的統(tǒng)治權,并未真正統(tǒng)治過婆羅洲。認為婆羅洲華人公司是有行政管理權、司法權、政治權的組織,脫離祖國而獨立。是絕對民主的,對君主專制有可靠、有效的抵銷作用。
一百六十九. 施好古說雖然鎮(zhèn)壓了華人的起義,但是鎮(zhèn)壓軍卻陷入了比公開起義更為可怕的潛伏勢力包圍之中,華人秘密社會的威脅使他們提心吊膽,甚至在辦公室中也會感覺到它的威脅。并認為華人秘密會社與中國秘密會社有同樣的徽號、宗旨(反清)、印章、名稱。婆羅洲華人公司的名稱叫義興公司,與大陸的完全一致。還有三點會。
一百七十. 施好古說,邦加、勿里洞、廖內等地幾乎全為華人。
一百七十一. 退往蘇門答臘的蘭芳國民一直往西邊遷徙,并于馬來西亞半島定居。
一百七十二. 《年冊》由蘭芳公司最后一任首領劉阿生的女婿葉湘云編撰。1885年,荷印政府派駐西婆羅洲的翻譯高延得到葉祥云抄錄的《
蘭芳年冊
》副本,著成《婆羅洲華人公司制度》,書中把華人建立的所有公司一律稱為共和國。一百七十三. 蘭芳滅國后,劉壽山之子劉恩官(年已及冠、其父欲傳位與之)逃到日里棉蘭,蘭芳國的田賦冊、審案卷宗等蘭芳國檔案材料一同被攜至,多人曾親見。
一百七十四. 1894年,劉壽山之婿、劉恩官之姐夫嘉應州張煜南出任清朝駐檳榔嶼副領事,后者有《海國公余輯錄》,卷六有《海國詠事詩婆羅洲》十二首,其一云:地辟羅江百里長,公司昔日立蘭芳。二十年客長人爭敬,碑記今猶豎道旁。
一百七十五. 19世紀末,荷蘭人最終建立起對婆羅洲西部二十多個馬來王國的統(tǒng)治。
一百七十六. 1905年,梁啟超先生作《中國殖民八大偉人傳》發(fā)表在《新民叢報》63期上,一般認為羅芳伯和蘭芳共和國自此為眾人所知。
一百七十七. 1912年,荷蘭人正式宣布西婆羅洲為其殖民地帝國的部分領土。
一百七十八. 1912年,東印度公司始正式宣布并領西婆羅洲。
一百七十九. 1912年,僑居坤甸的廣東法政學員林鳳超著《坤甸歷史》一書,記錄蘭芳公司史事。
一百八十. 1912年,馬來西亞吉隆坡有一名李玉昌的富商,原來曾任蘭芳共和國的參謀,蘭芳滅國后,逃至吉隆坡,經(jīng)商致富,時年已七十余歲,每每對人言,蘭芳不復,誓不歸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