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78年8月31日,由于傅朝樞言論批評政府甚烈,《臺灣日報》被國防部以新臺幣一億八千萬元收購,而成為軍系報紙,并由張家驤出任社長。傅朝樞流亡海外,并在美創(chuàng)辦《中報》,繼續(xù)批評國民黨政府。 《臺灣日報》由軍方掌握后,言論尺度便嚴重限縮;報導黨外與民主運動態(tài)度丕變,甚至于進行不實報導指稱「六一二事件中,民進黨發(fā)動的群眾是用錢發(fā)動的」,導致憤怒民眾搗毀《臺灣日報》臺北辦事處,是為「《臺灣日報》事件」。

1996年8月16日,軍方以不堪長期虧損為由撤出《臺灣日報》,前《自由時報》社長顏文閂在臺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資金的支持下取得股權。 2000年10月,江春男接替轉任臺灣地區(qū)行政機構秘書長的邱義仁出任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辭去所有媒體職務〔原任《新新聞》董事長、英文《臺北時報》(Taipei Times)發(fā)行人兼總編輯、《臺灣日報》發(fā)行人〕。 《臺灣日報》以“臺灣新代言人”與“最值得臺灣人民信任的報紙”作為兩大口號,逐漸轉向臺灣本土化,“臺獨”色彩日益鮮明,與極力在大陸投資的王永慶日漸不合。

2001年,王永慶撤出《臺灣日報》,而《臺灣日報》也以虧損方式慘淡經營。

2004年9月中旬至2006年6月6日,《臺灣日報》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清晨,在大臺北地區(qū)的各大專院校的川堂放置一捆大約30份的完整版的報紙,免費供不特定之人自由取閱,意圖提升自己的閱報率。

2006年上旬,傳出顏文閂將《臺灣日報》名下不動產「臺日大樓」以新臺幣三億三千萬元賣給妙天禪師;當時妙天有意順道買下《臺灣日報》商標權,但顏文閂開價新臺幣七千萬元,遭妙天回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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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6日,《臺灣日報》因財政困難,宣布休刊。 (臺灣新聞記者協(xié)會對此事件之聲明)

陳玲芳、柯美月、林敬原等八名《臺灣日報》員工籌措新臺幣一百六十七萬元擔保金,假扣押《臺灣日報》商標權,再分三案件向臺中地方法院提出給付薪資、資遣費訴訟,八人求償?shù)目偨痤~合計約新臺幣五百萬元。

2006年9月19日,臺中地方法院判決《臺灣日報》應給付陳玲芳、柯美月、林敬原共新臺幣一百九十五萬元,另外五名《臺灣日報》員工的訴訟也可望在九月底前宣判。若顏文閂不出面善后,八人勝訴后將聲請強制拍賣《臺灣日報》商標抵償欠薪。

2006年11月14日,臺灣地區(qū)行政機構勞工委員會行文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即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要求限制顏文閂出境。勞委會官員說,顏文閂必須還錢或宣布《臺灣日報》破產或解散、清算,才能解除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