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載的馬達加斯加島歷史始于7世紀,住民的祖先是來自印尼的婆羅洲,他們先從印尼前往印度,再由印度前往東非。 1-10世紀,印度尼西亞人陸續(xù)移居該島,并同當地人結合,形成馬爾加什人。 14世紀在中部和東南沿海出現(xiàn)了國家組織。
16世紀,麥利那人在中部建立伊麥利那王國。
1794年發(fā)展成中央集權和封建國家,19世紀初統(tǒng)一全島,建立了馬達加斯加王國。 1817年,伊麥利那統(tǒng)治者與毛里求斯的英國統(tǒng)治者達成協(xié)議廢除奴隸交易,這成為馬達加斯加經濟上的一件大事。作為回報,島國接納了英國軍隊和經濟援助。英國人的影響在幾個地區(qū)非常大,梅里納皇室也因此改變信仰,開始信奉長老教會、會眾制(Congregationalism)和英國國教會。 19世紀30年代遭法國入侵,1885年,英國人被迫接受法國人對馬達加斯加的殖民統(tǒng)治。作為回報,英國人最終控制了桑給巴爾。
1895年至1896年,法國人用武力建立了對馬達加斯加的完全控制并廢除了梅里納君主制。1896年完全成為法國殖民地。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馬達加斯加人組成的軍隊在法國、摩洛哥和敘利亞參加了戰(zhàn)斗。在法國陷入德軍占領后,維希政府接管馬達加斯加。 1942年,英國派出約3個旅的軍隊占領了這座具有戰(zhàn)略意義的島嶼。
1943年,自由法國政府從英國手中接管了馬達加斯加。
1947年,隨著法國人影響力的與日俱減,民族主義迅速抬頭,卻在經過數月堅苦卓絕的斗爭后被鎮(zhèn)壓下。隨后,法國人于1956年建立了一個革新制度,馬達加斯加開始逐步走向和平獨立。 1958年10月14日,馬拉加西共和國成立,是法蘭西共同體(Communautéfran?aise)內的自治共和國。1959年,臨時政府完成使命,憲法誕生。 1960年6月26日,馬拉加西完全獨立。
1975年12月21日,改國名為馬達加斯加民主共和國。
1991年政局劇烈動蕩,1992年8月,全國公民投票通過第三共和國新憲法,恢復原國名。
1992年8月經公民投票通過的憲法,規(guī)定總統(tǒng)為國家元首、武裝力量的最高統(tǒng)帥,由全民直接普選產生,任期5年。實行兩院制。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為國家最高立法機構。政府為國家最高行政管理機構,制定和執(zhí)行國家政策。 1992年8月19日,正式改國名為馬達加斯加共和國。
1993年8月組成的政府,總理為F.拉武尼。
1997年2月,迪迪?!だR拉卡當選總統(tǒng)。
2006年12月3日,馬達加斯加舉行總統(tǒng)選舉。馬克·拉瓦盧馬納納獲勝。
主要政黨有:拉扎拉馬派有生力量卡特爾、全國發(fā)展與民主聯(lián)盟、馬達加斯加革命先鋒黨、馬達加斯加獨立大會黨、爭取馬達加斯加獨立全國運動、爭取全國統(tǒng)一人民躍進黨、爭取馬達加斯加發(fā)展黨和馬達加斯加復興獨立大會黨等。馬達加斯加第一任總統(tǒng)為社會民主黨(SocialDemocraticParty)的菲利貝爾·齊拉納納(PhilibertTsiranana),他于1972年3月再次當選。但是,僅僅兩個月之后,面對強大的反政府示威行動,他不得不辭去總統(tǒng)職務。由于局勢持續(xù)動蕩,齊拉納納的繼任者加布里埃爾·拉馬南楚阿(GabrielRamanantsoa)于1975年2月5日辭職,將實際權力交給了六天后即被刺身亡的里夏爾·拉齊曼德拉瓦(RichardRatsimandrava)。隨后,一個臨時的軍事委員會接管局勢,直至1975年迪迪埃·拉齊拉卡(DidierRatsiraka)組成了新的政府。在隨后拉齊拉卡統(tǒng)治的16年里,馬達加斯加在1975年憲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了一個高度中央集權的國家,并不斷的試圖建立革命性的社會主義制度。在這段期間,實行了私營企業(yè)國有化、經濟中央集權化和教育系統(tǒng)削弱經濟等戰(zhàn)略,給今天的馬達加斯加留下了高度集中的經濟和大量的文盲。1982年和1989年的總統(tǒng)選舉讓拉齊拉卡又獲得了第二和第三個七年的總統(tǒng)任期。在這段期間的大部分時間里,只有有限的和受約束的反對者存在,并且在沒有總統(tǒng)的允許下,媒體不得發(fā)表直接的批評言論。 從1980年代末開始社會對寬松的政治表達氛圍產生了追求,使拉齊拉卡政權受到了巨大的壓力,要求進行根本性改革。為了改變不斷惡化的經濟狀況,拉齊拉卡放松了社會主義經濟方針并開始進行自由經濟和私有化的改革。這些經濟改革連同1989年取消的新聞檢查制度和1990年大量政黨的出現(xiàn),都無法安撫不斷增長的反對派運動例如HeryVelona。一些已經存在的政黨及其領導人,包括阿爾貝·扎菲(AlbertZafy)和拉庫圖尼艾納·馬南達菲,穩(wěn)定了這些在塔那那利佛及其周邊地區(qū)特別嚴重的示威運動。 為了回應大量的和平示威游行并平息全面罷工,拉齊拉卡在1991年8月更換了他的總理。但是,當他的軍隊在Iavoloha附近的總統(tǒng)官邸向和平示威游行隊伍開火并導致超過30人遇難之后,局勢變得一發(fā)不可收拾。
在地位不斷被削弱的情況下,拉齊拉卡同意就組成一個臨時過渡政府而舉行談判。1991年10月31日召開的“PanoramaConvention”使得拉齊拉納幾乎被削奪了所有的權力,并建立了一個臨時政府,用18個月的時間過渡到一個新的憲法政府。當時,高等法院被保留下來作為整個過程的最終仲裁者。
1992年3月,一個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國家論壇(NationalForum)起草了一部新的憲法。
經濟服務業(yè)是馬達加斯加經濟的支柱,其次為農業(yè)和工業(yè)。1993年國民生產總值6.95萬億馬元(按馬達加斯加法郎市場價計算)。貨幣單位:馬達加斯加法郎(簡稱馬元),匯率為2735馬元兌1美元(199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