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能弄清種種細節(jié),那么也許可能看到,胞族組織同公共聚宴、公開競技、名人喪葬、最初的軍隊組織、議事會議的舉行,以及宗教儀式的遵奉和社會特權的保障等等都有關系。
羅馬的庫里亞相當于希臘的胞族?!斑@些名稱可以這樣譯為希臘語:部落譯為菲爾和特里布,庫里亞譯為胞族和洛赫”(狄奧尼修斯,第2卷第7章;參看同書第2卷第13章)。在羅馬3個部落的每一部落中,每個庫里亞都包括10個氏族,3個部落共有30個庫里亞和300個氏族;庫里亞直接參加管理。氏族大會——comitia curiata{庫里亞大會}——按庫里亞表決,每一個庫里亞都有一票表決權。這種大會直到塞爾維烏斯·土利烏斯時為止都是羅馬人民的最高權力機關。 在美洲土著中,大多數(shù)部落中都有的胞族是自然發(fā)展的產物,它與氏族、部落、部落聯(lián)盟不同,沒有管理的職能;它有一定的社會職能,這在部落龐大的情況下特別重要。這代表胞族的原始形式及其原始職能。 (1)易洛魁人的塞訥卡部落的八個氏族聯(lián)合成兩個胞族。 第一胞族。氏族:(1)熊氏,(2)狼氏,(3)海貍氏,(4)龜氏。
第二胞族。氏族:(5)鹿氏,(6)鷸氏,(7)蒼鷺氏,(8)鷹氏。
De-ǎ-non-d?!?a-yoh(胞族)是同胞兄弟團體的意思。同一胞族中的氏族互為兄弟氏族,對于其他胞族的氏族則互為從兄弟氏族;塞訥卡人在講到氏族對于胞族的關系時,就使用這些用語。最初,同一胞族內的成員是不許通婚的,但是每一胞族的成員都可以和另一胞族內的任何一個氏族的成員通婚。這樣的禁規(guī)(禁止同一胞族內的成員通婚)表明,每一胞族內的氏族都是從一個原始氏族分化出來的,所以禁止在本氏族內通婚的規(guī)則在氏族分化為各分支后仍然遵守著。這種限制,除了用于禁止個人在本氏族內通婚之外,早已廢除了。按照塞訥卡人的傳說,熊氏族和鹿氏族是原始氏族,其他的氏族都是從這兩個氏族分化出來的。可見,胞族的自然基礎是它所由以組成的氏族的血親關系。在氏族因人口的增加而分化為各個分支之后,便出現(xiàn)了為了它們的共同目的而再結合成一個較高組織的自然趨勢。一個胞族中的各氏族并不是永遠留在本胞族之內:當胞族所擁有的氏族在相對數(shù)量上失掉均衡時,便把個別氏族由一個胞族調動到另一個胞族去。
隨著一個氏族中人數(shù)的增加以及由此發(fā)生的氏族成員的異地而居,也就發(fā)生了分離,脫離出去的部分便采用了一個新的氏族名稱。但是,它們從前是統(tǒng)一體的傳統(tǒng)是保留著的,這就成為氏族重新組成為胞族的基礎。 (2)易洛魁人的卡尤加部落。八個氏族不平均地分配于兩個胞族。
第一胞族。氏族:(1)熊氏,(2)狼氏,(3)龜氏,(4)鷸氏,(5)鰻氏。
第二胞族。氏族:(6)鹿氏,(7)海貍氏,(8)鷹氏。
這些氏族中有七個氏族與塞訥卡人的氏族相同;蒼鷺氏族沒有了;代之以鰻氏族,但被調到另一胞族中。海貍氏和鷸氏兩個氏族,也互換了所屬的胞族??ㄓ燃硬柯湟卜Q其同胞族中的氏族為“兄弟氏族”,稱另一胞族的氏族為“從兄弟氏族”。 (3)易洛魁人的奧嫩多加部落。(和卡尤加部落一樣,八個氏族不平均地分配于兩個胞族。)
第一胞族。氏族:(1)狼氏,(2)龜氏,(3)鷸氏,(4)海貍氏,(5)球氏。
第二胞族。氏族:(6)鹿氏,(7)鰻氏,(8)熊氏。
奧嫩多加部落的球氏族替換了(卡尤加部落的)鷹氏族。這兩個胞族的組成不同于塞訥卡部落。第一個胞族中有三個氏族相同,但熊氏族和鹿氏族現(xiàn)在同屬于第二個胞族。
奧嫩多加部落沒有鷹氏族,塞訥卡部落沒有鰻氏族,但這兩個氏族的成員相遇時,彼此以兄弟相稱,似乎他們之間有這種關系。
摩霍克部落和歐奈達部落都只有三個氏族:(1)熊氏,(2)狼氏,(3)龜氏;它們沒有胞族。當部落聯(lián)盟形成時,塞訥卡部落的八個氏族中的七個氏族就已存在于不同的部落之中,這一點從這些氏族中酋長職位的設立可以看出[注:參看摩爾根《古代社會》(新譯本)第二編第五章和該章注⑤?!g者注];但是摩霍克和歐奈達部落只有上面所說的三個氏族:這兩個部落那時已各自失掉了整整一個胞族,余下來的胞族還失去了一個氏族——如果(?。┪覀兗俣ǎǎ。┳畛醯母鞑柯湟欢仁怯赏恍┦献褰M成的話。
一個已經組成為氏族和胞族的部落一旦再行分化,就可能按胞族組織分化。雖然部落中的成員由于通婚而大為混雜,但是胞族內的每一個氏族仍然是由女性及其子女以及女系的子孫所組成,他們是胞族的主體。他們應該是樂于仍然住在同一地區(qū)的,因此就可能集體地分離出去。氏族的男性成員與其他氏族的女性成員結婚以后就隨著妻子居住,他們對氏族不會有影響,因為男子的子女不屬于其父親的氏族。氏族和胞族可以通過每一個部落加以追溯。
易洛魁人的吐斯卡羅臘部落在一個不可知的遙遠時代即從他們的大團體分離出去;當他們被發(fā)現(xiàn)時,他們正居住在北卡羅來納州的紐斯河流域。1712年左右,他們被趕出了這個地區(qū),遷移到易洛魁人的地方,并得到允許以第六個成員的資格加入部落聯(lián)盟。 易洛魁人的吐斯卡羅臘部落。八個氏族組成的兩個胞族。
第一胞族。氏族:(1)熊氏,(2)海貍氏,(3)大龜氏,(4)鰻氏。
第二胞族。氏族:(5)灰狼氏,(6)黃狼氏,(7)小龜氏,(8)鷸氏。
吐斯卡羅臘部落有六個氏族與卡尤加部落及奧嫩多加部落相同,有五個氏族與塞訥卡部落相同,三個氏族與摩霍克部落及歐奈達部落相同。他們過去曾經有過鹿氏族,這個氏族現(xiàn)在已經滅絕。狼氏族現(xiàn)在分成灰狼氏和黃狼氏兩個氏族;龜氏族也分成大龜氏和小龜氏兩個氏族。第一胞族中有三個氏族都與塞訥卡部落及卡尤加部落的第一胞族中的三個氏族相同,只是龜氏族分而為二。從吐斯卡羅臘部落離開它的親屬到它重新返回,其間經歷了數(shù)百年,這就證明了氏族存續(xù)之長久。也和其他部落一樣,同一胞族的各氏族互稱為兄弟氏族,而對其他胞族的氏族則稱為從兄弟氏族。
胞族在組成上的差異,表明它們?yōu)?a class="dict" href="/azsoft/o2748355.html">適應情況的變化(例如,某些氏族衰微或是滅絕等等情況)而改變其所擁有的氏族,以便保持每一胞族中的人數(shù)大致均等。從遠古以來,易洛魁人當中即已存在胞族組織;胞族要早于四個多世紀以前建立的部落聯(lián)盟。各胞族在氏族組成上的差異一般不大;這就證明胞族和氏族都是長久存在的。易洛魁諸部落有三十八個氏族,其中的四個部落共有八個胞族。 在易洛魁人中,胞族的職能部分地是社會性質的,部分地是宗教性質的。
(1)競技,通常是在部落會議和聯(lián)盟會議開會期間舉行。例如,塞訥卡部落舉行球戲是由胞族進行的,一個胞族對另一個胞族,并以競技的結果互賭輸贏。每一胞族選出其最優(yōu)秀的球員。在競技開始以前,雙方胞族的成員把個人的財物拿出來作為對比賽結果押下的賭注,并交給專人保管以待終局。
(2)在部落會議上,兩個胞族的氏族酋長和酋帥通常是面對面坐在想象的會議篝火兩旁,發(fā)言者則面對兩列對坐的胞族代表。 (3)如果發(fā)生了殺人事件,被殺害者的氏族首先召開會議,兇手的氏族隨后也召開會議;但是罪犯所屬的氏族(如果兇手和被殺害者屬于相對的兩個胞族)往往邀請本胞族的其他各氏族,以便聯(lián)合起來要求對方寬宥。在這種情況下,該胞族就召開會議,然后派遣一個代表團攜帶一條白色貝珠帶到另一胞族去說情,請求其召開胞族會議對罪行加以調解。他們對于被害者的家庭和氏族表示遺憾并贈送珍貴的禮物以求贖罪。兩個會議之間進行談判,一直到得出肯定或否定的結論的時候為止。胞族的力量大于個別氏族的力量;推動對方胞族出面,就更有可能取得寬宥,特別是在情有可原的情況下。所以,希臘胞族(文明時代以前)承擔著辦理謀殺事件以及兇手逃脫懲罰后為他行祓除禮的主要任務;因而,在政治社會建立以后,胞族就承擔了向法庭控告兇手的義務。 (4)在重要人物的葬禮中,胞族的職能是很顯著的(第95、96頁)。如果死者是一位氏族酋長,對方的胞族——不是死者的胞族——在葬禮完畢后,就立即將他任職時所戴的貝珠帶送到奧嫩多加部落的中央會議篝火旁,作為他逝世的訃告。這個貝珠帶一直保管到繼任者就職時而授予之,作為他任職的標記。
(5)胞族直接參預各氏族的酋長和酋帥的選舉。當氏族選出了已故酋長的繼任者(或選出一個第二級的酋帥)之后,要請同一胞族的各氏族認可這一選舉,這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對方胞族有時也可能提出異議。因此,兩個胞族都召開會議。
(6)塞訥卡部落早先曾有過“巫術會”,這曾經是他們的宗教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舉行“巫術會”,就是舉行他們最高的宗教儀式,舉行最高的宗教秘密典禮;塞訥卡部落有兩個這樣的組織,每個胞族各有一個;每個巫術會是一個兄弟會,加入的新成員都要經過正式的入會儀式。 印第安人的胞族不象希臘的胞族和羅馬的庫里亞那樣,它沒有正式的領袖;它也沒有專屬于胞族而不屬于氏族和部落的宗教專職人員。 摩爾根認為,占據特拉斯卡拉村的四塊地區(qū)的特拉斯卡拉人的四個“宗族”{“l(fā)ineages”},正是四個胞族(不是部落,因為它們住在同一個村并且同操一種方言)。每一個“宗族”,或胞族,有界限分明的軍事組織,特殊的服裝和旗幟以及自己的最高軍事酋帥(土克特利),即它的軍事總指揮。他們是以胞族為單位去參加戰(zhàn)斗的,這種以胞族和部落為單位的軍隊組織是荷馬時代的希臘人所熟知的。奈斯托爾對亞加米農說: “亞加米農,把人們按部落和胞族編制起來,
以便胞族幫助胞族,部落幫助部落?!保?/span>荷馬:《伊利亞特》第2章第362—363行) 喬克塔部落的氏族結合為兩個胞族;第一個胞族稱為“分離之族”,包括四個氏族;第二個胞族稱為“鐘愛之族”,也包括四個氏族。按照氏族將人們分為兩部分,就形成了兩個胞族?!粋€部落從未少于兩個氏族。氏族成員人數(shù)增多,就分成兩個氏族;這兩個氏族再次分化,到一定的時候就結合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胞族。這些胞族組成一個部落,其成員操同一種方言。久而久之,這個部落又因分裂作用而變成幾個部落,它們再結合為部落聯(lián)盟。這樣的一個部落聯(lián)盟就是發(fā)端于兩個氏族,經過部落和胞族而發(fā)展出來的。
莫??膊柯溆腥齻€原始氏族:狼氏、龜氏和火雞氏。這三個原始氏族都起了分化,分化出來的部分成為獨立的氏族,但是他們都仍然保存了原始氏族的名稱作為各自胞族的名稱,換言之,就是每個氏族分化出來的各個部分再組合成一個胞族。這種情形確切地證明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個氏族分化為幾個氏族、后者又聯(lián)合成一個胞族的自然過程,而胞族所采用的名稱則表明了胞族是由這些氏族聯(lián)合起來的。
莫??膊柯渥畛跤扇齻€氏族組成:狼氏,龜氏,火雞氏。
Ⅰ狼氏胞族。 4個氏族:(1)狼氏, (2)熊氏,
(3)犬氏, (4)負鼠氏。
Ⅱ龜氏胞族。 4個氏族:(5)小龜氏,(6)泥龜氏,
(7)大龜氏,(8)黃鰻氏,
Ⅲ火雞氏胞族。3個氏族:(9)火雞氏,(10)鶴氏,
(11)雛雞氏。
在美洲印第安人部落中,很少能找到氏族分化、隨后又由分化出來的各個部分再組成胞族的明顯例證。以上的例證也表明,胞族是建立在氏族的血緣關系上的。一般來說,產生其他氏族的那個原始氏族的名稱都無從知道了,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每一次都是把原始氏族的名稱保留下來作為胞族的名稱。雅典的十二個胞族中,僅有一個胞族的名稱為我們所知;易洛魁人的胞族沒有任何名稱,只有“兄弟團體”這種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