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峰玉,男,聶磊集團“二把手”。畢業(yè)于山東大學數學系,曾在某銀行擔任會計。

20世紀90年代和聶磊相識,之后開始主抓“聶磊公司”的地產部分。在聶磊案二審之后,劉峰玉進入公訴階段。

中文名

劉峰玉

性別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畢業(yè)院校

山東大學

最高學歷

本科

職業(yè)

會計

主要成就

主抓“聶磊公司”的地產部分、聶磊集團“二把手”

人物事件

楊加平擔任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局長后,為取得楊加平對聶磊團伙的關照,聶磊安排劉峰玉與楊加平建立聯系。經人介紹,劉峰玉與楊加平相識,并先后三次送給楊加平7000元購物卡、5.5萬美元,共計人民幣46.29萬元。

2001年5月15日,聶磊帶人持槍打砸青島市中灣洗浴中心,致兩人輕傷、一人輕微傷。當晚,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在案發(fā)現場扣押聶磊奔馳轎車一輛及車內80萬元現金,并于同年6月27日將聶磊上網通緝。

在明知聶磊被網上通緝尚未抓獲的情況下,楊加平安排干警將扣押的奔馳轎車和80萬元現金發(fā)還給劉峰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