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縣是中國舊縣名,歷史上轄境大致為現(xiàn)今的福建省福州市區(qū)東部和閩侯縣的東南部地區(qū),包括長樂區(qū)的營前,吳航,猴嶼,首占鎮(zhèn)一帶,長期隸屬于福建福州府,與侯官縣分轄福州府治,形成一府兩縣的局面。

清代,閩縣管轄12鄉(xiāng)、4坊、34里。清末撤鄉(xiāng)、里,建區(qū),閩縣分為11區(qū),與侯官縣分治今閩侯縣及福州城內(nèi)區(qū)、南臺區(qū)和下渡區(qū)。城內(nèi)區(qū)又分為:北段(華林坊、錢塘巷一帶)、中段(鼓樓前一帶)、南段(南大街一帶)、東段(東街、旗汛口、法海寺一帶)、旗界段(東門大街、湯門大街、河西街、河東街一帶)五段。城內(nèi)井樓門、湯門、東門、水部門、南門五城門均屬閩縣城內(nèi)區(qū)管轄。南臺區(qū)分南臺、水部兩段。下渡區(qū)以藤山(倉前山)為首段,泛船浦以下為第二段,江邊一帶為第三段。

中文名

閩縣

地理位置

福州市區(qū)東部和閩侯縣東南部地區(qū)

行政類別

始于

隋開皇十二年

基本介紹

閩縣始于隋開皇十二年(592年),由原豐縣改稱閩縣。唐武德六年(623年)析閩縣置侯官縣,武德八年廢侯官縣入閩縣。武周長安二年(702年),再分閩縣置侯官縣,元和三年(808年)再并侯官入閩縣,元和五年(810年),復析閩縣置侯官縣。咸通二年(861年)劃出閩縣地置永貞鎮(zhèn)(今羅源縣)。五代后唐長興四年(933年),即閩國時期,改閩縣為長樂縣,清泰二年(935年),長樂復名閩縣。后晉天福六年(941年),閩縣再改稱長樂縣,次年又復原名。宋太平興國六年(981年),析閩縣9鄉(xiāng)置懷安縣。民國元年(1912年),閩縣、侯官縣合并為閩侯府,民國2年3月改設為閩侯縣,閩縣建置從此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