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泰銀行貸款案于2012年6月13日提交至最高法院,法院則在2012年7月1日決定受理此案。但是依照舊法,因?yàn)樗盘与x了該國,關(guān)于此案的審理必須暫停。

2018年6月20日,泰國最高法院向他信·西那瓦發(fā)出了逮捕令。

相關(guān)人物

他信·西那瓦

案件介紹

京泰銀行貸款案包括他信在內(nèi)共涉及27名被告,而他信作為前總理被定為第一被告。京泰銀行在2003-2004年間向Krisdamahanakorn 公司貸款共計(jì)超過99億泰銖,即使Krisdamahanakorn 公司被列為該銀行的不良債務(wù)人。[1]

案件發(fā)展

2012年6月13日,京泰銀行貸款案提交至泰國最高法院。

2012年7月1日,泰國法院決定受理京泰銀行貸款案。

2015年8月26日,最高法院,逮捕了除他信以外26人中的16人,這16人均涉嫌京泰銀行的批準(zhǔn)貸款。他信自2008年逃出泰國后就面臨諸多的法院逮捕令。其中之一是指控他信操控電信特許費(fèi)為自己的公司謀取暴利。

2018年6月20日,在泰國前總理他信·西那瓦未能出席京泰銀行貸款案的情況下,最高法院向其發(fā)出了逮捕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