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際?。?709—1762),字于賡,別號魯傳,福建明溪縣蓋洋鎮(zhèn)溫莊村人。

人物簡介

天資聰異,但鄉(xiāng)試落第。他毅然到江西繼續(xù)攻讀,學有長進,于乾隆丙辰(1736年)及丁巳(1737年)兩科相繼中舉人、進士。乾隆十年(1745年)到湖南任永安司馬。此后,歷任江華、安福、武陵、龍陽(今漢壽)、桃源等縣代理知縣、知縣。所到之處,政聲卓著,對民間訴訟,無不聽斷詳審。尤其以武陵、龍陽百姓互爭中心湖一案,歷任懸而未決,相爭達百年之久,曾3次告上京城,4次釀成人命。上峰委托李際隆勘查審理,他親赴現(xiàn)場勘察,認真了解查證,結(jié)果只花8天時間便圓滿結(jié)案,龍陽、武陵兩縣幾代結(jié)怨從此消除。當?shù)乩习傩樟⒈灀P他的政績。乾隆十九年(1754年)薦升為廣東南雄府知府,后調(diào)任廉州府。他一如既往,勤政愛民。南雄、廉州士民對他公正廉明、關心民間疾苦的精神,十分敬服,并廣為傳頌。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因舉發(fā)一個有受賄行為的鹽官,遭報復革職。從此,抑郁成疾,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病逝廉州。時年5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