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元楨,字翊周,南平縣(今南平市)人,生于清光緒五年(1879)。

正文

其父以漆皮枕為業(yè)。元楨從小聰明好學(xué),凝重寡言,五歲時讀書一目成誦,受師器重。光緒二十二年入縣學(xué),旋受學(xué)于高師序東,學(xué)業(yè)猛進。光緒二十四年,步試補廩。光緒三十年恩科會試中進士,欽點兵部主事,后改授廣東龍門知縣。鄭元楨任廣東龍門縣知縣時,以剔除積弊、勸課農(nóng)桑、振興教育為務(wù),受百姓稱道。民國元年(1912)當選為福建省臨時議會議員。民國2年當選為國會眾議院議員。民國12年被選為憲法起草員、南平縣長和南平縣市政公會會長等職。為國會眾議院議員時,與同仁商訂憲章,侃侃而談當世之務(wù),不言則已,言必持大體,切實際,在議員中享有聲望。任憲法起草員時,倡議編纂省、縣地方志,敦促并親自參與《南平縣志》編纂工作。南平縣長任內(nèi),積極動員各方力量修繕文廟等古跡,興辦學(xué)校;關(guān)心民間疾苦,乞請減輕軍隊夫役等負擔。任南平縣市政公會會長時,整頓市容,修建古建筑物,設(shè)清道夫(今環(huán)衛(wèi)工人)和衛(wèi)生警察等。

鄭元楨于民國25年9月8日去世,終年5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