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檔案原名《臺灣文書》,為臺灣清治時期的北臺灣縣級行政檔案。這里淡指的淡水,新則是指新竹。

范圍界定

淡新檔案為臺灣清朝淡水廳、新竹縣與臺北府城三行政單位的行政與司法檔案。所涵蓋的時間起自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至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事實上,1776年-1875年間,淡水廳統(tǒng)轄苗栗以北的北臺灣,1875年之后,清朝廢淡水廳后,再由新竹縣與臺北府統(tǒng)轄北臺灣。而淡新檔案則是這期間的清朝縣級行政紀錄文獻。匯整后,淡新檔案涵蓋了該時段臺灣大甲溪以北的地方政府行政及司法檔案。

整理歷史

1895年,臺灣邁入日據(jù)時期,該文獻檔案由臺灣總督府覆審法院(即高等法院)接收,臺北帝國大學成立后,總督府將其檔案交予該校文政學部,以作為學術研究之用。

1945年,臺灣進入中華民國時期,該檔案再轉(zhuǎn)交臺大法學院,并由該學院法律系戴炎輝教授命名及主持該文獻整理工作。他除了將檔案命名為淡新檔案外,也將該之文件分為行政、民事與刑事三門;每門項下再分類、款、案等。

經(jīng)整理后,淡新檔案共計財政、撫墾、田房、錢債、財產(chǎn)侵奪、人身自由、風化等類的1,163案,檔案包含了文書、圖冊共19,125件。另外,因為淡新檔案保存良好,加上戴炎輝檢索有方,淡新檔案已成為世界有名的傳統(tǒng)中國縣級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