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應修,號丹霞,河南南陽府(今河南南陽市)人。

正文

明萬歷癸丑(1613年)由選貢為新泰縣令。時福藩王田派在新泰者有百余頃,看到鄰縣封地還在加倍,應修委曲故請,均攤從輕。乙卯(1615年)大旱,勸諭富戶貸麥種于貧民,設處官牛一百四十只助貧耕種。因米價騰漲,臨時籌措帑金五百,到豐收之地兌換雜糧千余石,設粥廠三十余處。單人騎馬到處檢視,發(fā)現(xiàn)草中有遺棄嬰兒,即通報全縣:凡能收養(yǎng)者,多贈糧食予以獎勵。立保赤局(即保育機關,后專指對兒童的保健養(yǎng)育)。設義倉,仿常平倉(常平,古代一種調節(jié)米價的方法。筑倉儲谷,谷賤時增價而糴,谷貴時減價而糶)制:夏貸秋收。新泰之民甚為便利。五年任期已滿,升濱州知州。新泰人為之立祠。王工詩,有詩載清《新泰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