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處是清朝官署名,也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于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而設立。雍正帝以內(nèi)閣在太和門外,恐漏泄機密,始于隆宗門內(nèi)設置軍機房,選內(nèi)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設軍機大臣、軍機章京等,均為兼職。乾隆帝時期復設軍機處,從此成為清朝的中樞權力機關,一直到清末。[1]

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成為執(zhí)政的最高國家機關。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書處。同時,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zhí)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于臨時機構(gòu)的地位。

另外,軍機處在辦公場所和官員設置上沒有正式的規(guī)定,也無品級和俸祿。需要強調(diào),軍機處雖然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gòu),但歸根結(jié)底聽命于皇帝,成為封建皇權的統(tǒng)治工具。宣統(tǒng)三年(1911年)四月責任內(nèi)閣成立后軍機處被撤銷。[1]

中文名

軍機處

所屬地區(qū)

始于隆宗門內(nèi)

設立時間

清朝雍正七年(1729年)

司職

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成為執(zhí)政的最高國家機關

地位

清朝中后期的中樞權力機關

主要職責

全國政令的策源地和行政中心

主要人物

軍機大臣及軍機章京

別名

軍機房

朝代

清朝

位置

養(yǎng)心殿南、隆宗門內(nèi)

性質(zhì)

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皇帝秘書機構(gòu)

設置者

愛新覺羅·胤禛

機構(gòu)設置

滿屋、漢屋、內(nèi)翻書房、檔案庫等

票價

免費

主要職能

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

歷史發(fā)展

機構(gòu)萌芽

清朝入關之后,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仍然非常大。同時在內(nèi)閣大臣中,南方與北方士大夫的黨派之爭仍然延續(xù),黨爭與滿洲貴族內(nèi)部矛盾糾纏在一起。為了加強皇權,康熙帝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設立南書房,康熙帝在翰林等官員中,“擇詞臣才品兼優(yōu)者”入值,稱“南書房行走”。入值者主要陪伴皇帝賦詩撰文,寫字作畫,有時還秉承皇帝的意旨起草詔令,“撰述諭旨”。由于南書房“非崇班貴檁、上所親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嚴密控制的一個核心機要機構(gòu),隨時承旨出詔行令,這使南書房“權勢日崇”。

南書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同時將外朝內(nèi)閣的某些職能移歸內(nèi)廷,實施高度集權的重要步驟。康熙帝親政以后,朝廷的權力一則受議政王大臣會議的限制,國家大事需經(jīng)過議政王大臣會議,而這些滿洲王公貴族地位較高,有時與皇帝意見發(fā)生矛盾,皇帝也不得不收回成命;二則內(nèi)閣在名義上仍是國家最高政務機構(gòu),控制著外朝的權力,康熙帝為了把國家大權嚴密地控制在自己手中,決定以南書房為核心,逐步形成權力中心。

正式設立

設立軍機處的雍正帝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準備對準噶爾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出兵。與此相配合,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協(xié)助他處理軍務。軍機處設有軍機大臣,雍正帝從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親貴中指定充任,如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戶部尚書蔣廷錫、大學士鄂爾泰等,都是以親重大臣兼任軍機大臣。還有軍機章京,由內(nèi)閣、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官員中選充。所有這些人都是兼職,他們的升轉(zhuǎn)仍在原衙門進行。因此,軍機處設立之初,沒有專門的官員。軍機處沒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門內(nèi),靠近雍正帝寢宮養(yǎng)心殿,以便于軍機大臣被召見議事。無專官,無衙署,就使軍機處成為一種特殊的機構(gòu)。召見時,雍正帝指示各項事件應如何辦理,有時向軍機大臣詢問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以作出裁決。軍機大臣根據(jù)旨意,草擬文書。上諭形成后,不經(jīng)過內(nèi)閣,由軍機處直接發(fā)給有關官員。[2]

雍正朝的軍機大臣,不過是傳旨辦事,對制定政策起的作用不大。雍正帝創(chuàng)立軍機處,把它和奏折制度相結(jié)合,即以朱批諭旨答復臣下奏折,召見軍機大臣授以政事機宜,天下庶務總歸他一人處理。

成為定制

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帝駕崩,乾隆帝繼位,十月,罷軍機處,改設“總理事務處”。但不久又因?qū)嶋H需要而于乾隆二年(1737年)十一月將軍機處重新恢復,并在原來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大了權力。軍機處重建之后,乾隆帝擴大了軍機大臣人數(shù),任命鄂爾泰、張廷玉、訥親、海望、納延泰、班第等六人為軍機大臣,軍機章京也由原來的十人擴充至十六人,滿漢各半。此后,隨著其權力的加大和處理事務的增多,人數(shù)相應又有所增加。在對人員編制不斷充實的同時,軍機處處理事務也日益增多,權力愈加擴大,各項制度也不斷趨于健全。

乾隆帝

乾隆時期,軍機處擴大到“內(nèi)而六部卿寺,暨九門提督,內(nèi)務府太監(jiān)之敬事房,外而十五省、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將軍所屬,西南至伊犁、葉爾羌將軍、辦事大臣所屬,迄至四裔諸屬國,有事無不綜匯”。其職責幾乎無所不包。軍機處所承擔的職權,已使它超出內(nèi)閣之上而成為全國政事的中樞。為保證其所負擔的各項職責能順利得到貫徹,乾隆帝還為它制定了各種具體的規(guī)章制度。乾隆十四年(1749年),規(guī)定印信平時由內(nèi)奏事處的夸蘭達太監(jiān)收存,用印時,由值班軍機章京以鐫有“軍機處”三字的金鍉將之請出,用畢立即交還。為嚴格保密,軍機處中的聽差皆揀選十五歲以下不識字的幼童充任,而在軍機處值廬,還有專派的御史往復稽查,不準任何人窺探。如有地方督撫官員通過各種方式向軍機章京刺探情況,必嚴加處理。盡管軍機處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fā)揮著如此重要的作用,但乾隆帝卻始終未設專官,未立衙署。其職權范圍雖廣,但不過是僅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于其間”的一個皇帝私人的秘書班子而已。[4]后續(xù)發(fā)展

軍機處唯一的一次尾大不掉,是在和珅擔任領班時期。和珅掌權后,身兼軍機大臣和御前大臣,打破了制衡的框架,要求“凡有奏折令具副本關會軍機處”。如此以來,在制度設計上,就令軍機處的地位大大提高,不僅參與決策,還實際掌控了信息渠道,皇帝被操縱的風險大大增加。

嘉慶帝在翦除和珅后,立即廢除此條。此外,嘉慶帝還多次刻意地挫壓朝臣中尊崇軍機處的風氣,并否決了一位官員提出的在奏折內(nèi)將軍機處抬寫以示尊重的建議。嘉慶帝對于軍機處的一連串打壓,主要是基于對和珅專權的撥亂反正,他本人對于軍機處的作用并不否定。在嘉慶時期,軍機處被提高到了“平章軍國重事”的宰輔地位。并且在制度的多方約束下,軍機處的確在成為一只有力的臂膀的同時,并不傷及政權肌體。

道光帝時期,各處發(fā)往軍機處的奏折必須先經(jīng)皇帝之手之后,軍機大臣才能閱覽。道光三十年(1850年)咸豐帝繼承帝位后,奕訢被封為恭親王。不久他又進入軍機處,咸豐帝又命他在內(nèi)廷行走。咸豐十一年(1861年)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后,軍機處之決策權漸移。

晚清重要的軍機大臣恭親王奕?

咸豐十一年(1861年)辛酉政變后,奕訢被授予議政王,在軍機處擔任領班大臣,軍機處的權力大大提升。同時,自此直到裁撤軍機處,由親王擔任領班軍機大臣便成為慣例。所以慈禧太后與奕訢之間在權力上的矛盾、斗爭日漸顯露出來。隨著太平天國的失敗,清廷政局逐漸穩(wěn)定下來,慈禧太后的統(tǒng)治地位也日趨鞏固,于是就處心積慮地要削弱奕訢的權力。同治四年(1865年),她以奕訢“目無君上”、“暗使離間”等罪名,下詔革除其一切差事。后出于政治需要,采取先打后拉的手法,仍令奕訢管理總理衙門,接著又恢復他的領班軍機大臣職務,但取消了議政王的稱號。從此,慈禧太后大權獨攬,軍機處和軍機大臣的權力被削弱。

光緒十年(1884年),中法戰(zhàn)爭失利,奕訢受到“言路交章論劾”。慈禧太后乘機將奕訢等軍機大臣全體罷黜,把他及其勢力從軍機處和總理衙門全部清洗出去。更換了醇親王奕譞、禮親王世鐸、慶親王奕劻等管理軍機處,史稱“甲申易樞”。奕劻、奕譞、世鐸的行政能力遠不如奕訢,但是對慈禧太后惟命是從。所以,“甲申易樞”后,慈禧太后的權勢進一步擴大,軍機處也變?yōu)榇褥蠼y(tǒng)治的工具。

最終廢除

宣統(tǒng)二年(1910年)九月,各省代表在資政院會議上提出要求頒布憲法、組織內(nèi)閣、開設議院等要求,而且奉天的代表要求第二年就召開國會,并認為軍機大臣責任不明,要求設立責任內(nèi)閣。

宣統(tǒng)三年(1911年)五月八日,清政府在立憲派國會請愿運動的壓力下,實行所謂“責任內(nèi)閣制”。下令裁撤舊設內(nèi)閣及軍機處,成立由十三名國務大臣組成的新內(nèi)閣,自此實行了180余年的軍機處被廢除。[1]

主要職能

軍機處初設時,所掌僅限軍務?!肚迨犯濉ぼ姍C大臣年表序》說:“初只承廟謨商戎略而已?!钡院笫聶嘀饾u擴大,軍國大計,罔不總攬。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於內(nèi)閣而於軍機處。其具體職掌有如下幾方面:

軍機處內(nèi)景

一、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預官員上報之奏折文書的處理。官員上報的文書,凡折奏“請旨”者歸軍機處,照例的題本歸內(nèi)閣,直到清末未變。雍正帝每天召見軍機大臣,有時一天召見數(shù)次,像在西北用兵緊張之時,張廷玉“內(nèi)直自朝至暮”,“間有待至一二鼓”。

二、辦理皇帝交議的大政,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決的,或交軍機處議奏,或密議,或交軍機處會同關系衙門議奏。如大學士史貽直未入軍機處,然在統(tǒng)一新疆戰(zhàn)爭中,乾隆每每與其商議,史載“公(史貽直)在政府,時從容承召對,移晷乃出,而公謹慎周詳,雖子弟不得與聞?!碧亟坏?,由軍機處查議其可否,密擬辦法上奏;會同議奏的,或由軍機處主稿,或由所會衙門主稿,臨時酌定。

三、某些重大案件,皇帝特交軍機大臣審理擬定,或由軍機大臣會同三法司審擬。軍機大臣可在軍機處提訊,也可使用刑訊。應刑訊時,選用內(nèi)務府公所或于步軍統(tǒng)領衙門進行。凡秋審案件,軍機大臣也參預。

四、重要文武官員之任免及各部尚書、侍郎、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鹽政以及駐防將軍、都統(tǒng)、駐各邊疆地區(qū)之領隊大臣、辦事大臣等官員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負責開列應補人員名單,交皇帝選擇任用。遇科考,也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名單,奏請皇帝選用。復試或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命閱卷官。

五、考查行軍之山川、道里與兵馬錢糧:凡有行軍,軍機處根據(jù)有關圖書,考查山川險要,道里遠近,如系邊遠地區(qū),圖書中沒有記載的,要考查新舊檔案并加諮訪。應用的兵馬、錢糧,則由戶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門取簡明確數(shù)備查。遇有皇帝查訊的問題,即時呈遞。

軍機處起草的諭旨

六、軍機大臣可奉皇帝旨意,以“欽差”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一些政事。如嘉慶十八年(1813年),欽差大臣、直隸總督那彥成鎮(zhèn)壓河南天理教起義有功,嘉慶帝大加稱贊,加太子少保銜,賞三等子爵。

內(nèi)部機構(gòu)

軍機處內(nèi)部機構(gòu)的設置未見記載,現(xiàn)存的軍機處檔案中,可見到它內(nèi)部的分工是按職掌設

滿屋

漢屋

。軍機處設首席軍機大臣一人,軍機大臣一般5至7人,少時2人,多時9人。召見時,首席軍機大臣以后,不分滿漢,而按入值時序為先后。據(jù)《清代職官年表》統(tǒng)計,清朝軍機大臣,共有147名,其中滿63人,蒙古11人,漢73人。著名的有張廷玉、鄂爾泰、和珅、奕?、榮祿、張之洞等人。他們在內(nèi)閣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等中挑選。下設軍機章京,規(guī)定滿員16人、漢員20人,共36人,著名人物有舒赫德、賽尚阿、陳孚恩等人,軍機章京不設書吏等具體辦事人員,以保證辦事的機密。

機構(gòu)分工

軍機處與內(nèi)閣不同,它以行政簡化為宗旨,滿文文書由滿人軍機章京,漢文由漢人軍機章京來處理。因此,軍機處的房屋分為滿屋、漢屋,分別處理日常的實際業(yè)務。

滿(漢)屋為其內(nèi)部俗稱,其對外行文時稱滿(漢)軍機處,由滿、漢章京分別任事。其職掌除分辦滿漢文之諭旨和奏折外,滿屋掌在京旗營及各省駐防和西北兩路軍營官員的補放事務,負責內(nèi)蒙古、外蒙古、藩部及喇嘛等朝貢時擬賞單,并掌管軍機處本身的事務性工作。

軍機處機構(gòu)一覽表

漢屋辦理在京部院及各省文職官員、綠營武職官員的補放進單,王公內(nèi)外大臣賞單及擬給外國朝貢使臣賞單,辦理皇帝交下的應查、應辦的事務以及負責軍機處的對外聯(lián)系、管理檔案等工作。軍機大臣

乾隆朝著名軍機大臣傅恒

軍機大臣正式稱謂是“軍機處大臣上行走”,俗稱“大軍機”。軍機大臣隨著時間的推移職權不斷擴大,成為清朝中樞權力機構(gòu)的主要成員。軍機大臣分設滿、漢員,由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總督等官員奉特旨充當,均為兼差。其數(shù)無定額,任期無限止。凡經(jīng)皇帝選調(diào)到軍機處任職的軍機大臣,稱“入值”。由皇帝指派滿、漢各一員為首領,稱為“揆首”、“領袖”。初期,凡應皇帝召見議商政務、承皇帝旨意起草諭旨以及寄給各官員之諭旨的署名等,均為領班軍機大臣專責。乾隆時,傅恒任領班,經(jīng)皇帝批準改為軍機大臣共同面君承旨,發(fā)出之寄信諭旨,亦改用軍機處名義。初入值軍機處者,因資歷或能力尚淺,則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加“學習”二字,意示見習,其地位低于一般。一二年后,再由領班的軍機大臣奏請去其“學習”二字。各軍機大臣之間,因資格、品位之高低而有差別,除視秩排班外,權力亦有不同。如﹕有的滿洲軍機大臣只準閱辦滿文奏報;新任之軍機大臣不準閱辦皇帝朱批過的奏報。這些等級差別,均不見有“則例”、“章制”,而是由皇帝親定。

軍機大臣的職掌可綜合為六個方面: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與官員上報之奏報文書的處理;凡國家之施政方略、軍事謀略以及官員的重要陳奏意見,或?qū)賳T的懲處、彈劾事件等等,皇帝批交軍機大臣議,或會同各有關衙門議,并著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某些重大案件,皇帝專交軍機大臣審理定擬,或會同三法司審擬;文武官員上至大學士、各部尚書,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以及駐防將軍、都統(tǒng),駐各邊疆地區(qū)的參贊、領隊、辦事大臣等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開列應補人員名單,呈皇帝擇用。遇科考,亦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官名單及考試題目,請皇帝選用。復試、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閱卷官;軍機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軍機大臣可奉皇帝之命,以“欽差”的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政務,稽查各省、各部院之匯奏事件。此外,軍機大臣還兼任方略館的總裁,內(nèi)書房管理大臣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

和珅

軍機大臣每日皆須召見,時在寅卯之間(即午前五六時之際),至遲辰初畢事(即八點鐘),因軍機大臣“見起”后,各有本衙門應理之事務也。大約封奏直達皇帝,於“見起”前發(fā)下,交軍機大臣閣看擬旨,稱為“早事”。其須見面請旨定奪者,每日不過數(shù)件,稱為“見面折”,以紙面請示者,稱為“奏片”;其體裁為“恭查某事應如何辦理,是否有當,伏候訓示”。所擬辦法是兩種者,稱為“雙請”。軍機大臣奉諭傳與某人者,稱為“稱旨”或“述旨”?;实鄯允竞螅Q為“承旨”。再擬旨進呈,由內(nèi)奏事處交下,稱為“事下”或“遞本”。傳散,然后散。每值事務殷繁,軍機大臣有召見數(shù)次者,早間稱為“早面”,晚間稱為“晚面”。所擬旨意,分為“明發(fā)上諭”及“字寄”兩種。“寧寄”即寄信,或稱為“廷寄”。“明發(fā)”交由內(nèi)閣發(fā)表,“字寄”則由軍機大臣鈐印后,分寄各省。乾隆時只由領班軍機大臣一人出名寄出,后始改為軍機大臣不著姓名。其交在京各部署者,則稱為“交片”。字寄用軍機處信封,上書軍機大臣字寄某官開拆,或傳諭某官開拆,皆由四百里或六百里文書寄出。光緒十年左右,電報初通至天津時,多由軍機處用三百里文書交電報局轉(zhuǎn)發(fā)。以后由電報發(fā)出者,稱為“電寄”。此為軍機大臣每日應辦之事,擬旨多出章京之手,亦有軍機親擬者,多屬極重要事件。至其權力之大,在完全操用人之權,大學士、六部、九卿、督撫、將軍、提統(tǒng)、都鎮(zhèn)、學差、主考、駐外使臣簡認時,皆由軍機大臣開單請旨。

奕劻

榮祿

袁世凱

軍機處

軍機處

軍機處

在軍機處寄名之提鎮(zhèn)、道府、州縣,由軍機大臣開單,更不必論。換言之,即文武大小各官之特旨簡放者,皆由軍機大臣一手操縱。此外照例由軍機大臣專任之事有五項:(一)頒賞蒙古王公之事,(二)永遠加恩之事,(三)新正加恩之事,(四)匯繳各部署年終各省所繳朱批上諭之事,(五)秋審呈進黃冊之事。此外由軍機大臣照例兼任者,則為方略館總裁。間有大獄,亦派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問。軍機大臣皆隨同前往,故西苑軍機處值廬在西苑門之北,圓明園、熙和園均有值廬,與隆宗門之值廬,同稱為“軍機堂”。此外,考試命題,與夫臨時典禮,多由軍機大臣擬定。

時期

人員名單

雍正朝愛新覺羅·胤祥;張廷玉;馬爾賽;蔣廷錫;鄂爾泰;哈元生;馬蘭泰;福彭;鈕祜祿·訥親;博爾濟吉特·班第
乾隆朝鄂爾泰;張廷玉;鈕祜祿·訥親;博爾濟吉特·班第;索柱;豐盛額;烏雅·海望;莽鵠立;薩爾圖克·納延泰;徐本;富察·傅恒;汪由敦;高斌;蔣溥;陳大受;舒赫德;來保;尹繼善;劉綸;兆惠;劉統(tǒng)勛;雅爾哈善;阿蘭泰;鈕祜祿·阿里袞;裘曰修;夢麟;三泰;富德;于敏中;阿桂;富察·福隆安;索琳;溫福;豐升額;桂林;章佳·慶桂;??蛋玻辉囟?;梁國治;阿思哈;和珅;明亮;李侍堯;董誥;福長安;王杰;孫士毅;松筠;臺布
嘉慶朝阿桂;和珅;王杰;福長安;董誥;臺布;沈初;傅森;戴衢亨;吳熊光;那彥成;愛新覺羅·永瑆;章佳·慶桂;成德;劉權之;德瑛;英和;托津;方維甸;盧蔭溥;松筠;勒保;桂芳;章煦;戴均元;和瑛;文孚
道光朝曹振鏞;黃鉞;英和;盧蔭溥;文孚;松筠;長齡;玉麟;王鼎;蔣攸铦;穆彰阿;潘世恩;趙盛奎;賽尚阿;奎照;文慶;隆文;何汝霖;祁雋藻;陳孚恩;季芝昌
咸豐朝祁雋藻;賽尚阿;何汝霖;季芝昌;穆蔭;舒興阿;彭蘊章;邵燦;麟魁;愛新覺羅·奕?;瑞麟;杜翰;文慶;柏葰;匡源;文祥;焦祐瀛
展開表格軍機章京

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亦稱“司員”。初期,軍機章京無一定額數(shù),由軍機大臣在內(nèi)閣中書等官中選調(diào)。乾隆時改由內(nèi)閣、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取用。嘉慶四年(1799年)始,定軍機章京分滿、漢各兩班,每班八人,共三十二人。各班設領班、幫領班章京各一員,由軍機大臣于章京中擇資深望重者任之。其后增設額外章京一二員,至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確定漢軍機章京額數(shù)為二十人。[3]

晚清軍機大臣李鴻章

軍機章京亦為兼差,選用者必須為進士、舉人、拔貢出身,年紀輕,辦事練達,撰擬迅速,書寫端正。其原職缺升至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官及三品,即調(diào)歸本任。軍機處選補章京,由各衙門開具履歷保送,軍機大臣親加考試,合格者即帶領引見,錄用與否由皇帝決定。錄取后,依次列名存記,俟缺出按單調(diào)取。軍機章京向例不參加京察,其獎敘升轉(zhuǎn)由軍機大臣酌情保奏。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十二月初十,奏定變通軍機章京升補章程,定軍機章京為實缺,其領班章京秩視三品,幫領班章京秩視四品,以下各章京俱按原品實授;并規(guī)定三年遞升的升補辦法。軍機章京負責軍機處的日常工作,如處理文書、記注檔冊、撰擬文稿等。值宿之章京,夜間遇有緊要事件,亦有單獨被皇帝召見承旨撰書諭旨者;還可參與軍機大臣所承辦案件的審理等。

軍機章京之職務,一為議旨呈由軍機大臣改定;二為每日折奏交內(nèi)閣后,由章京鈔錄折底歸檔,三年繕修一次,保舉最優(yōu);三為修方略時,兼充纂修。每日輪二人值班,惟領班不值。凡值班資格較深者,稱為“老班公”,其次稱為“小班公”。老班公掌諭折,小班公掌檔案及金鑰,所謂“隨手檔”者,即按日分地分時,摘錄事由,匯記收發(fā)諭折,俾經(jīng)過之事,一目了然。元旦日無事,則書“太平無事”四字於其日之下;有事,則書“太平有象”四字;萬壽日,書“萬壽無疆”四字,亦故事也。此外,軍機章京例派四人輪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因同光時外交關系重要,軍機大臣多兼總理大臣,欲使軍機處與總理衙門發(fā)生連鎖關系,故不得不以章京承值,每次派大員赴外省查案時,亦有調(diào)章京為隨員者。乾隆時,溫福、傅恒出征大小金川及緬甸,皆曾請派章京隨行。章京出軍機以后,各省督撫以其熟悉政情,往往延為上賓,如乾隆時史學家趙翼之入李侍堯幕,即其最著者也。故論軍機處權能,章京位分雖低,隱握實權,勢耀煊赫,僅稍次于軍機大臣而已。

時期

族屬

人員名單

雍正朝滿舒赫德、常鈞、兆惠、雅爾哈善、明善、積蘭泰、阿思哈、傅亮、榷霍托、遜札齊、索諾木、揚珠、瓜蘭泰、官保、達素、鄂榮安、鄂倫、班第、衲親、蘇崇阿、索柱、赫色布、那爾賽
蔣炳、柴潮生、彭元基、周景柱、喻敦仁、吳元安、姚培益、翁藻、張若靄、畢誼、林枝春、陳兆侖
乾隆朝滿阿爾布、靈寶、碩善、定福、書秀、溫福、三寶、官登、德克進、敏德、常亮、安福、德舒、德勒炳阿、巴顏他哈、烏勒穆集、圖桑阿、薩壁、靈毓、富察善、雅河圖、福德、傅顯、鄂寶、巴延三、富德、阿固里、景宣、唐烏里、九格、富明安、額勒登保、輔德、武保、索琳、文祿、立柱、博清額、博昆、赫泰、本珠克、額爾景額、本忠、明山、富森布、慶桂、東文、沙勤、明德、富傳、珠魯訥、巴尼琿、額騰額、郝碩、巴清額、明福、什蒙額、德敏、蘇靈額、賽明阿、西凌阿、留保住、昌峻、福寧、明瑞、諾穆清、德成、舒彬、法福哩、勒保、玉山、伊克坦布、英善、毓奇、成策、特升額、宜綿、惠齡、興隆、盛住、穆精額、明書、海寧、永保、那丹珠、福祿、蘇成額、穆克登、特克慎、保成、福崧、奎舒、璧興、慶彰、齊布森、明倫、舒林、阿揚阿、佛喜保、慶玉、伊江阿、靖海、吉爾喀拉圖、索住、高杞、齊慎、奇格、庫奇克泰、福尼善、敷倫泰、海廣、阿林、蘇楞泰、那瑯阿、玉華、五岱、舒弼、克昌、塔琦、博興、達桑阿、長齡、松筠、薩哈善、舒廉、達春、策拔克、貢楚克札布、索寧安、德綸、托津、索明阿、嵩貴、富俊、臺斐音、巴忠、成林、海升、衡齡、恩長、札克桑阿、札拉桑阿、珠爾賡額、臺布、穗克精阿、法克津、圖璧赫、福成額、海成、誠麟、湛露、薩榮安、巴克坦、素訥、全保、常明、鄂勒錫、葉埒圖、蘇明阿、索凌阿、長亮、索恩、文孚、巴哈布、玉凝、景敏、文寧、和太、圖勒炳阿、吉隆阿、珠爾松額、德豐、珠拉、明安泰
潘中立、涂逢震、孫紹基、胡寶瓊、方觀承、蔣元益、王愷伯、張?zhí)╅_、梁國治、歐陽正煥、何曰熙、王貽桂、袁芳松、錢鋈、胡廷樞、沈作朋、楊承曾、莊培因、曹錫寶、毛永燮、陳朝礎、眭朝棟、程燾、孔繼汾、程巖、申甫、王以夔、孫夢逵、袁守侗、馮光熊、章寶傳、顧云、王日杏、張三賓、梅立本、毛應藻、蔣宗海、陳輝祖、劉湘、趙翼、畢沅、陸耀、張霽、金云槐、張若淳、童鳳三、賀五瑞、諸重光、劉秉恬、王昶、汪承霈、熊學驥、袁匡肅、錢受谷、趙文哲、阮葵生、陸錫熊、鄭步云、陳繩祖、王友亮、陳希哲、馮應榴、徐步云、劉謹之、嚴長明、王嵩柱、洪樸、吳壽昌、周發(fā)春、費淳、金榜、金光悌、潘庭筠、孫永清、陸瑗、王彝憲、邵洪、蔣熊昌、姚梁、沈啟震、王慶長、史夢琦、汪日章、龔提身、吳錫齡、程維岳、馮培、杜兆基、沈清藻、吳熊光、方維甸、范鏊、戴衢亨、吳俊、施光輅、裘行簡、關槐、蔣謝庭、趙輝、正學海、胡時顯、章煦、毛上炱、盛悼崇、張姚成、張敦培、張曾效、毛鳳儀、秦瀛、沈琨、趙秉淵、洪梧、汪彥博、金應琦、張師誠、管世銘、程振甲、柴模、孫衡、費錫章、鮑勛茂、錢楷、曾燠、楊揆、楊世綸、錢灃、姚祖同、曹德華、陳慶槐、何金、黃文輝
嘉慶朝滿遇昌、和精額、多容安、鄂靈、明舒、德克津布、福綿、伊星阿、瑞麟、伊誠額、吉祥、武爾通阿、金齊賢阿、錫齡、興科、昌宜泰、穆馨阿、廉敬、祥麟、吉郎阿、重倫、花連布、伊博格圖、克興額、珠滿、誠端、成貴、玉彰、景昌、企善、昌熾、誠安、成善、那丹珠、札勒杭阿、容海、岳齡安、廷勛、安誠、桂明、瑞慶、桂芬、福兆、阿成、福升阿、阿達順、烏爾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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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

工作

流程

發(fā)折

奏事處將官員奏折下發(fā)軍機處。
接折軍機章京將奏折送軍機大臣閱。

見面

軍機大臣將奏折送皇帝處請旨。

述旨

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再交皇帝御覽。

過朱

皇帝朱筆改定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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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點

不存定制

軍機處值房

軍機處辦公的地方不稱衙署,僅稱“值房”。軍機大臣的值房稱為“軍機堂”,初僅板屋數(shù)間,后來才改建瓦屋。軍機章京的值房,最初僅屋一間半、后來才有屋五間。軍機處也無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

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并無制度上的規(guī)定可供遵循,完全出于皇帝的自由意志。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guī)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爸还﹤魇隹樧?,而不能稍有贊畫于其間”,這些都說明軍機處是皇帝中央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運行高效

軍機處的辦事效率很高。根據(jù)內(nèi)閣制度,下屬官員有事題奏,或皇帝頒發(fā)詔旨,都是經(jīng)過層層機構(gòu),輾轉(zhuǎn)交送,常常要花費很多時間。軍機處則不然,一切均由大臣和章京通同辦理,皇帝有諭,隨時奉詔承辦,而且必須當日事當日畢。在通常情況下,軍機大臣每日早5點左右進宮應召覲見皇帝,有時一天召見數(shù)次,主要是承受諭旨,然后回堂擬寫。起先由大臣親自主稿,后來才改由章京起草,大臣擬定。經(jīng)皇帝認可后,按照諭旨的性質(zhì)分“明發(fā)上諭”和“廷寄上諭”兩種形式向下傳達。明發(fā)上諭指交內(nèi)閣發(fā)抄,宣示天下。廷寄上諭因奏請而降旨,事屬機密,由軍機大臣直接密寄具奏人。廷寄需封入信函,交兵部加封,發(fā)驛馳遞,根據(jù)事情的緩急,或馬上飛遞,即日行300里,或400里,或500里,或600里加急,一律由軍機章京在封函上注明。封口及年月日處,加蓋“辦理軍機處”銀印。如遇特別機密緊要的密諭件,則由軍機大臣自行繕寫封固,上寫“軍機大臣密寄”。這一套廷寄制度,減少了很多中間環(huán)節(jié),大大加快了辦事速度。[2]

嚴格保密

軍機處在清代初設階段,由于無保密制度。時有部院官以啟事畫稿為名,偵探消息傳播街市,目為新聞。造成清廷許多軍國要事的嚴重泄密,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這嚴酷的教訓,使清代軍機處不得不對保密規(guī)制進行強行規(guī)定。據(jù)清吳振棫《養(yǎng)吉齋叢錄》載:軍機處自清朝嘉慶以后其保密規(guī)制始嚴,規(guī)定凡軍機大臣只準在軍機處輸諭旨,部院稿案不準在軍機處輸,司員不準至軍機處啟事,軍機章京辦事處(章京系專職辦事官員)不許閑人窺視,王以下及文武大臣不準至軍機處與軍機大臣談論。至于通諭王公大臣之事,在乾清門階下傳述,不許在軍機處傳述。并命科道官一人輪日至隆宗門內(nèi)糾察。與此同時,軍機處所收到的各類奏折和皇帝朱批的諭旨,都有一整套嚴格的保密管理規(guī)定,每日奏折,于寅卯二時發(fā)下,由軍機章京分送各軍機大臣互閱。凡皇帝在奏折上批有“另有旨”、“即有旨”的奏折,由軍機處章京貯于專門的保密奏折,由軍機處章京貯于專門的保密黃匣中,交軍機大臣捧入請旨,然后由軍機大臣根據(jù)皇帝的旨意,命軍機章京起草諭旨,經(jīng)皇帝石朱筆改定后,交各部院速議速辦。為防止文件在傳遞過程中的失密,由軍機處將文件密封后交兵部捷報處遞往。

軍機處檔折件登錄卡片

在文件的封袋上,分別規(guī)定右書“辦理軍機處封”,左書“某處某官開拆”,至于皇帝親筆改定的諭旨,在封袋上,則居中大書“傳諭某處某官開拆”,其封口及書年月日處皆鈐印。除此之外,皆使領者(領取文件者)注明畫押于簿中,謂之“交友”。這可謂保密責任到人了。

清軍機處還實行了嚴格的歸檔保密規(guī)定,值日章京。凡所奉諭旨,所遞片單,均鈔釘成冊,按日遞添,月一換,謂之“清檔”。凡發(fā)交之折片,由內(nèi)閣等處交還及匯存本處者,每日為一束,每半月為一包。均責成章京檢覆無訛,按季清檔,月折及各種存貯要件,收入柜中,值日者親手題封,謂之“封柜”。清軍機處還設有專門的檔案房,有專職的保密人員管理這些檔案,由此而使軍機處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之好,同時,為后代留下了許多難得的珍貴史料。

歷史地位

軍機處

軍機處總攬機要,還有向皇帝推薦官吏的權力,權限凌駕于內(nèi)閣和六部之上。各地的奏章由軍機處票簽后呈請皇帝批示?;实鄣闹I旨,凡屬機要,都由軍機處草擬,稱為“密諭”,經(jīng)由軍機處通過兵部送達地方的督撫,稱為“廷寄”,內(nèi)閣無從過問。至于“文武官特簡”以及西北兩路軍兵換防也要由軍機大臣“進其名單”呈請欽定。軍機處還立有“存記簿”,相當于機要檔案,“凡有旨存記者,皆書于冊而藏之”,“應密存事件,則密封存記”。軍機處奉命經(jīng)辦一切重大軍政事務,成為國家的政治中樞。軍機大臣無專職,亦無定員。軍機處不設官署,除了奉命辦事之外,自己不能作出任何決定,也無權對外發(fā)出任何指示,即“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于其間?!薄F涔賳T互不統(tǒng)屬,皆直隸于皇帝,軍機大臣的罷置也聽命于皇帝,一切大權都集中在皇帝手里。它的設立是清代統(tǒng)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方面的重大變革?;实弁ㄟ^軍機處,完全控制了全國的軍政大權,實現(xiàn)了“乾綱獨攬”的絕對君權。

軍機處成立后,議政王大臣會議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被廢止,內(nèi)閣變成只是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gòu),一切機密大政均歸于軍機處辦理。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二端,真正成為執(zhí)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軍機大臣無日不被召見,無日不承命辦事,出沒于宮廷之間?;实坌袆铀降牡胤剑姍C大臣也無不隨從在側(cè)。但軍機處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書處。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zhí)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于臨時機構(gòu)的地位。

與內(nèi)閣關系

雍正年間,自軍機處設立后,內(nèi)閣地位雖高,但無實權,軍政大權均由軍機處掌握?;实鄣母黜椫匾獧C密指示,均由軍機大臣起草發(fā)出,一般性的中樞文件才通過內(nèi)閣頒發(fā)出去。

軍機處的設置,取代了議政王參與議政的權力和內(nèi)閣的“票擬批答”的職權,建立“廷寄”制度。此后,皇帝通過軍機處將機密諭旨直接寄給地方督撫,稱為“廷寄”;各地督撫也將重大問題直送軍機處轉(zhuǎn)皇帝審批,稱為“奏折”,不再像過去經(jīng)過內(nèi)閣奏報批答,也無需交議政王大臣會議議決??梢姡姍C處的創(chuàng)設,大大削弱了內(nèi)閣之權,使之成為一個徒有虛銜,卻不得干預機務的經(jīng)辦例行公事的機關。隨著許多機密大事、軍國要務都由軍機處辦理,“內(nèi)閣宰輔,名存而已”。

與明制比較

軍機處位置

明朝內(nèi)閣最初和清朝的軍機處類似,是輔佐永樂皇帝處理政務的機構(gòu),是一個純粹的秘書機構(gòu)。但是隨著后來的皇帝的精力和能力下降,內(nèi)閣逐漸有了一定的決策權,可以決定國家政務的,明朝的內(nèi)閣首輔在某種程度上是行使相權的,比如著名的張居正。而清朝的軍機處則純粹是一個秘書機構(gòu),軍機大臣只是提出建議,執(zhí)行皇帝的決策,決策權都在皇帝。但是制度是一方面,關鍵在于清朝皇帝獨裁,軍機處始終是皇帝的秘書機構(gòu)。而明朝內(nèi)閣逐漸擺脫了純粹的秘書機構(gòu),擁有了一定的行政權力,如果明朝皇帝都像朱元璋和朱棣那么勤政,內(nèi)閣的權力就小多了。

明代的內(nèi)閣大學士以六部尚書和曾任經(jīng)筵講官的來兼任,他們的地位不算高。但內(nèi)閣還算是國家的正式官署,成員是有品級的國家官員,其任免是有規(guī)章制度的。軍機處最初在編制上只是一個臨時機構(gòu),而非一個正式機構(gòu),其成員無品級,組成完全由皇帝任意安排。內(nèi)閣大學士,還可以勉強稱為國家大臣,而軍機大臣則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秘書。隨著后來的發(fā)展,成為事實上的正式機構(gòu)。[2]

明代還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來當宰相,宰相的職權由皇帝所兼。只是宰相做錯了,須負責?;实圩鲥e了,可以不負責。除這一區(qū)別以外,明代制度還是和過去大體相似的。清代就更超越了這一限度。唐宋諸代的詔敕,宰相一定要蓋章,沒有宰相的章,就不成為詔書。清代行政反而成了私下的秘密,自然比尚有制度可循的內(nèi)閣制又大大進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