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外漢語教學學會是中國對外漢語教學界的全國性學術團體,其宗旨是團結全國從事對外漢語教學工作的教師和學者,推對外漢語教學的學術研究和學科建設,促國內(nèi)外漢語言文化的學術交流。學會實行員制,凡專職從事對外漢語教學與研究,已得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或具備相應條件,學風端正,贊成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入會,由學會秘書處審批。本會主要通過舉辦全國性、地區(qū)性及專題性學術討論會,編印書刊等方式,交流科研成果、教學經(jīng)驗和學術信息,促進對外漢語教學事業(yè)的發(fā)展。

成立時間

1986年6月10日

學會簡介

中國對外漢語教學始于1950年。80年代以來,改革開放帶來了中國對外漢語教學研究的蓬勃發(fā)展。為了適應新的形勢,北京語言學院(現(xiàn)更名為北京語言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復旦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南開大學、山東大學、中山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暨南大學、遼寧大學等三十多所院校于1983年6月6日發(fā)起成立中國教育學會對外漢語教學研究會。1986年6月10日,中國教育學會對外漢語教學研究會經(jīng)批準更名為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對外漢語教學研究會。1987年7月中國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國家漢辦”)成立,更好地開展工作,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對外漢語教學研究會劃歸國家漢辦直接領導,并于1988年5月10日經(jīng)批準改名為“中國對外漢語教學學會”,成為獨立的學術團體,秘書處設在國家漢辦學術交流部。

自1983年學會成立以來,對外漢語教學在教學、科研、隊伍建設以及對外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學科建設和學術研究都取得了重大進展。學會每三年舉行一次全國性學術研討會,迄今已舉行了六屆學術研討會。特別是1998年7月在大連外國語學院舉行的第六次學術研討會,面向世紀之交,與會人數(shù)、提交論文數(shù)量與質(zhì)量都是歷屆之最。此外,學會及其分會還舉辦了地區(qū)性及專題性的研討會。在各屆學術研討會后分別出版了論文集(現(xiàn)已出版了六本中國對外漢語教學學術討論會論文選)及一些專題研討會論文集。

為加強跟世界各地同行學者的溝通與交流,中國對外漢語教學學會還與世界漢語教學學會、北京語言學院(現(xiàn)為北京語言文化大學)聯(lián)合在北京舉辦了五屆國際漢語教學討論會。組織本會學者多次參加美國中文教師協(xié)會學術年會,赴法國、德國、新加坡、菲律賓、香港等地參加學術交流活動。此外還與世界漢語教學學會秘書處聯(lián)合編輯出版信息季刊《會員通訊),為會員獲得信息提供方便。

隨著我國對外漢語教學事業(yè)的發(fā)展,學會的隊伍不斷壯大,會員人數(shù)從83年剛成立時的67人發(fā)展至1999年10月的867人,會員所在單位從最初的34個增至150個。學會每三年進行一次換屆改選,已先后成立了六屆理事會,選舉產(chǎn)生了理事、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還聘請國內(nèi)德高望重的知名學者擔任學會名譽會長、顧問。1996年1月舉行的第五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成立北京、華東、華北(含西北)、華南(含西南)、東北五個分會。五個分會成立以來,開展了靈活多樣的學術研討活動,有力推動了本地區(qū)的對外漢語教學與研究。有的分會還出版了本地區(qū)的研討會論文選。 1999年4月在上海師范大學召開了學會第六屆理事會第一次理事會議。著名語言學家邢福 義教授當選為會長,呂必松教授被聘為名譽會長,我國語言學界健在的幾位最著名的導師胡明揚、胡裕樹、林燾、陸儉明、邢公碗、張斌先生(按漢語拼音序)都欣然應聘為學會顧問。這標志著對外漢語教學受到了我國語言學界的高度關注、重視和支持,中國對外漢語教學學會走向昌盛,我國對外漢語教學在世紀之交進入了一個新的發(fā)展階段。

隨著對外漢語教學事業(yè)的蓬勃發(fā)展,隨著漢語教學研究水平的不斷提高,時代對學會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學會將在現(xiàn)有基礎上,繼續(xù)本著“務實、開拓”的精神,不斷進取,為進一步提高我國 對外漢教及世界漢語教學與研究的水平,架設中國文化與世界文化交流的橋梁,增進世界人民的友誼和團結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貢獻。

學會章程

中國對外漢語教學學會章程

(1999年4月經(jīng)第六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討論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中國對外漢語教學學會,是中國對外漢語教學的全國性民間學術團體。

第二條 本會宗旨是團結全國對外漢語教學工作者,推動本學科的學術研究,促進國內(nèi)外學術交流。

第三條 本會主要通過舉辦全國性、地區(qū)性及專題性學術討論會,編印書刊等方式,交流科研成果、教學經(jīng)驗和學術信息,促進對外漢語教學事業(yè)的發(fā)展。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凡專職從事對外漢語教學與研究,已取得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或具備相應條件,學風端正,贊成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入會,由學會秘書處負責審批。

第五條 贊成本會章程,與本會的性質(zhì)和宗旨有關并積極參與發(fā)展對外漢語教學事業(yè)的文教、傳媒機構、團體等,可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每個團體會員選定1人為代表。

第六條 本會聘請熱心于對外漢語教學事業(yè)并積極支持本會學術活動的優(yōu)先權。

第七條 本會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的優(yōu)先權。

第八條 本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遵守本會章程和有關規(guī)寇,交納會費,支持本會工作。

第九條 本會會員違反本會章程者,經(jīng)秘書處報請常務理事會通過即終止其會員資格;本會會員、團體會員不交納會費者,即視為自動退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本會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秘書處,理事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可視需要由1名副會長任常務副會長并兼秘書長)。理事由會員單位根據(jù)會員人數(shù)比例選舉或協(xié)商產(chǎn)生;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chǎn)生;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chǎn)生。任期均為一年。

第十一條 秘書處在秘書長負責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本會下設若干地區(qū)分會,負責組織本地區(qū)的學術研究與交流活動。各分會設理事會、秘書處、分會會長、分會秘書長。分會會長一般由全國學會副會長兼任。

第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可根據(jù)需要聘請名譽會長、顧問。

第四章 例會

第十四條 本會每3年舉行一次全國性大型學術討論會,并由秘書處不定期組織專題性學術討論會、報告會及其他工作會議。

第十五條 每屆理事會召開2次左右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第十六條 各地區(qū)分會組織本地區(qū)學術討論會和其他學術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