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傳記

奧盧斯·加比尼烏斯

(拉丁語:

AVLVS CABINIVS

;活動時期:公元前1世紀),古羅馬國務活動家,是羅馬共和國末期的重要政治人物,是格奈烏斯·龐培的支持者。

奧盧斯·加比尼烏斯于前67年任保民官時通過了追捕海盜法(Lex de piratis persequendis),根據該法令,龐培被委任為鎮(zhèn)壓地中海海盜的指揮官,并被給予在海上和距海岸80公里以內地區(qū)的無上統(tǒng)治大權。這項法令是促使龐培迅速崛起的原因之一。加比尼烏斯在保民官任內的另兩項重要舉措是:禁止向外國駐羅馬使節(jié)貸款,和限制元老院成員只能在每年的2月1日到3月1日會見外國使節(jié)。這兩項措施都是為了制止元老貪污。

前66年,加比尼烏斯跟隨龐培去亞洲,參加與本都國王米特里達梯六世和帕提亞人(安息)的戰(zhàn)爭。

奧盧斯·加比尼烏斯熱衷于追逐權力。他在前61年任裁判官時舉辦大量規(guī)模宏大的公共娛樂活動,以圖討好羅馬居民。前58年,他在一場充斥著行賄丑聞的選舉中成功地獲得了執(zhí)政官職位。在執(zhí)政官任內,加比尼烏斯幫助普布利烏斯·克洛迪烏斯攻擊西塞羅,最終將西塞羅流放。前57年,加比尼烏斯作為資深執(zhí)政官前往敘利亞鎮(zhèn)壓猶太人起義。在抵達敘利亞后,加比尼烏斯迅速平息了暴動并恢復羅馬人的傀儡希爾卡努斯二世在猶太地區(qū)的最高地位(猶太教大祭司)。他并且改變了猶大王國的政府機構,以使它更加依附于羅馬。加比尼烏斯也主持重建了幾座毀于戰(zhàn)火的猶太城鎮(zhèn)。

前55年加比尼烏斯受龐培之命前往埃及恢復托勒密十二世的王位(此事沒有事先得到元老院的同意)。在他離開敘利亞后,猶太王國再次發(fā)生內亂,希爾卡努斯二世又被推翻。加比尼烏斯在從埃及返回后鎮(zhèn)壓了暴亂,于前54年將猶太地區(qū)的管轄權交給了克拉蘇。

加比尼烏斯返回羅馬之后立刻遭到3項指控并被審判。羅馬的騎士階級(大多是些包稅人)由于敘利亞的動亂(這與加比尼烏斯擅離職守有一些關系)受到了很大經濟損失,他們因此非常怨恨加比尼烏斯。一般認為對加比尼烏斯的審判是他們推動的。

3項指控中的第一項是“大叛國罪”,針對他未得到元老院允許便擅自離開自己掌管的行省前往埃及。加比尼烏斯在這項指控中被判無罪。據信這是大規(guī)模對法官行賄的結果,而且連曾被加比尼烏斯迫害過的西塞羅都在龐培的授意下為他辯護。

第二項指控是關于加比尼烏斯在行省大肆搜刮(為了償還他的私人債務),這項指控又牽扯到他在幫助托勒密十二世復位的過程中接受了后者多達10000塔蘭特黃金的賄賂。結果加比尼烏斯被判有罪。

第三項指控是在翻舊帳,控告加比尼烏斯在前58年的執(zhí)政官選舉中舞弊。這項指控后來被撤消了。

在審判結束后,加比尼烏斯被流放到希臘,他的個人財產遭到沒收。

尤利烏斯·愷撒在與龐培爆發(fā)內戰(zhàn)之后于前49年將奧盧斯·加比尼烏斯召回,讓他為自己服務。加比尼烏斯奉愷撒之命率兵前往達爾馬提亞作戰(zhàn),但在抵達該地之后不久便因病去世(前48年或前47年)。

資料來源

卡西烏斯·迪奧,xxxvi. 23-36;xxxviii. 13. 30;xxxix. 55-63

普魯塔克,《龐培》,25. 48

約瑟夫斯,《猶太古史》,xiv. 4-6

阿庇安、西塞羅等人的著作

前任:

蓋烏斯·尤利烏斯·愷撒

&

馬爾庫斯·卡爾普爾尼烏斯·比布魯斯

羅馬執(zhí)政官

前58年與盧基烏斯·卡爾普爾尼烏斯·皮索·卡埃索尼努斯共職
繼任:

普布利烏斯·科爾內利烏斯·雷恩圖魯斯·斯皮恩特爾

&

昆圖斯·卡?;麨跛埂っ诽佤斔埂炔ㄋ?/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