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書名。憑證文件。清沿古制,皇帝冊封妃、嬪及封郡王、郡王福晉,將冊文鐫刻于鍍金銀冊之上,作為憑證文書。銀冊由工部監(jiān)制,其冊文由翰林院撰擬,交由內(nèi)閣中書科書寫,并由工部派制造庫工匠至中書科鐫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