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根溯源
19世紀期間,音樂是美國南部種植園黑人奴隸們表達自我生活和情感的重要手段。從19世紀末開始,爵士樂以英美傳統(tǒng)音樂為基礎,混合了布魯斯、拉格泰姆及其它音樂類型,是一種“混血”的產(chǎn)物。美洲的
黑人音樂保存了大量
非洲特色,節(jié)奏特色明顯,而且保留了集體即興創(chuàng)作的特點。這種傳統(tǒng)與新居住地的音樂——大部分是聲樂——結(jié)合起來,結(jié)果誕生的不僅僅是一種
新的聲音而是一種全新的音樂表達形式。
最有名的非洲—美洲音樂是宗教性的。這些優(yōu)美動人的歌曲白人也聽,不過比鄉(xiāng)村黑人教堂里演唱的這類歌曲多一分上流社會的味道。今天人們所知道的
福音音樂(gospel music)更準確地說是反映了早期非洲裔美洲人的情感力量及旋律感,而不是對二十世紀起初十年中
著名的Fisk Jubilee Singers的音樂中宗教性的繼承。
其它早期的音樂形式包括可以追溯到蓄奴制時代的做工歌曲、
兒歌及
舞曲,這些都成為重要的音樂遺產(chǎn),特別要考慮到在當時的制度下,音樂活動受到相當嚴格的限制。
布魯斯(Blues)的誕生
在蓄奴制被廢,黑奴得到解放以后,非洲—美洲音樂的發(fā)展很快。
軍樂團所棄用的樂器加上新獲得的遷徙自由形成了爵士樂的根底:銅管樂、舞曲、布魯斯。布魯斯作為一種音樂形式看似簡單,實際可以有幾乎是無窮的變化,一直是任何一種爵士樂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它成功地保持了自身獨立的存在??梢哉f如果沒有布魯斯就不可能有今天的
搖滾樂。簡單說明一般布魯斯的特點就是:它以每八或十二小節(jié)為一個樂段的音樂所組成,歌詞緊密,它的“憂郁(藍色)”特色產(chǎn)生的原因是將音階中的“mi”音及“si”音降了半音。實際上,布魯斯是作為與宗教音樂相對應的一種
世俗音樂形式。
到了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后期,在美國絕大多數(shù)南部城市內(nèi),都出現(xiàn)了黑人銅管
樂隊、舞曲樂隊及音樂會樂隊。與此同時,美國北部的黑人音樂傾向于歐陸風格。在該時期,拉格泰姆(Ragtime)開始形成。雖然拉格泰姆主要是在鋼琴上彈奏,但是一些樂隊也開始演奏它。拉格泰姆的黃金時代大約是在1898年到1908年,但它的時間跨度實際很大,影響綿延不絕。2000年,它又被發(fā)掘出來,新的"拉格泰姆"特征是旋律迷人,大量使用
切分音,但它的布魯斯因素幾乎蕩然無存。拉格泰姆與早期爵士樂聯(lián)系密切,但可以肯定的是拉格泰姆節(jié)奏較為穩(wěn)定。
拉格泰姆最有名的作曲家是
Scott Joplin(1868-1917)。其他有名的拉格泰姆大師包括James Scott、Louis Chauvink Eubie Blake(1883-1983)、Joseph Lamb等,其中后者雖然是白人,然而他完全吸收了這種音樂形式的內(nèi)涵。
爵士時代
拉格泰姆,特別是淡化爵士色彩的通俗風格,其娛樂對象是中產(chǎn)階級,為正統(tǒng)音樂人士所不喜。爵士最早出現(xiàn)在19世紀末期,但當時還不叫“爵士”(Jazz),它最初被稱為Jass,首先出現(xiàn)在美國南部城市黑人工人居住區(qū)內(nèi)。和拉格泰姆一樣,爵士樂最初也是作為舞曲出現(xiàn)的。最早成為早期爵士樂同義詞的城市是新奧爾良,這種說法有幾分真實,但也有幾分夸大。
爵士樂搖籃
新奧爾良在誕生及發(fā)展過程中扮演了一個關鍵的角色。在這里,對爵士樂早期的歷史研究及記錄比在其它地方都進行得更加深入。在1895年到1917年這一段時間里,新奧爾良的爵士樂比起其它地方可能是種類更多、更好,但這絕不意味著新奧爾良是產(chǎn)生爵士樂唯一的一個地方。在每一個有相當數(shù)量黑人聚居的美國南部城市所產(chǎn)生的音樂都應被視為是早期爵士樂的一種。如在孟菲斯就出現(xiàn)了W.C.Handy(1873-1958)這樣一位布魯斯作曲家和搜集者。其它城市還有亞特蘭大、巴爾的摩等。
當時的新奧爾良顯得卓爾不群得益于其非常開放及自由的社會氛圍。不同信仰及不同種族的人可以相互聯(lián)絡,因此在這種容易溝通的環(huán)境下的音樂傳統(tǒng)十分豐富,有法國的、
西班牙的、
愛爾蘭的及非洲的。這樣,新奧爾良成為孕育爵士樂的肥沃土壤就一點也不奇怪了。
新奧爾良
如果說新奧爾良是爵士樂誕生之地的這種說法雖有夸大,但還不失幾分真實的話,那種關于爵士樂是誕生于紅燈區(qū)的說法則完全是胡說八道。雖然新奧爾良的確曾經(jīng)使娼業(yè)合法化并因此產(chǎn)生了幾座全美國最精致和有品位的“運動屋”,但是在這些地方所演奏的音樂如果有也只是鋼琴獨奏而已。實際上,人們第一次聽到爵士是在與此頗不相同的場所。
當時,新奧爾良引人注目的是有許多社團及兄弟會式的組織,它們大部分資助或雇傭一支樂隊以在不同的場合——如室內(nèi)或室外舞會、野餐會、商店開張儀式、生日或周年紀念派對上演奏。當然,演奏爵士樂也是葬禮隊伍行進的一個特色,一直到今天還是這樣。根據(jù)傳統(tǒng),樂隊集合在教堂門口,演奏著莊嚴的進行曲及悲傷的圣歌,帶領著葬禮隊伍向著墓地徐徐前進。在回來的路上,人們的步伐加快,輕快的進行曲和拉格泰姆代替了挽歌。這種列隊行進總是能吸引很多人觀看,在爵士樂的發(fā)展上有重要意義。那些小號手及
單簧管手們就是在此時一展其創(chuàng)造天分,而鼓手們也打出了富于節(jié)奏性的節(jié)拍,這成為使拍子變得"搖擺"的基礎。一般地說,爵士樂都是二拍子的,每小節(jié)兩拍或四拍。這種二拍子的節(jié)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終存在,使得爵士樂有一個穩(wěn)定的、規(guī)律的節(jié)奏基礎。在節(jié)奏性低音的上方,則是重音位置不規(guī)則的旋律、和聲和對位聲部,它們慣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與規(guī)律的低音聲部之間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早期音樂家
在這些早期的樂隊中樂手絕大多數(shù)是某種工匠(木匠、砌磚匠、裁縫等)或者是那些在周末或假期內(nèi)作音樂演出并賺些小錢的干活人。第一位新奧爾良的有名樂手,就是第一個爵士樂手Buddy Bolden(1877-1931),他是一位理發(fā)師。他演奏
短號并于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后期組成了一個樂隊。他可能是第一個將根源、粗糙的布魯斯與傳統(tǒng)樂隊音樂結(jié)合起來的人,這一步在爵士發(fā)展史上意義重大。Bolden在Mardi Gras的一次游行演出時因精神病發(fā)作而被收治,余生在一家收留頑固患者的
精神病院度過。據(jù)說他曾經(jīng)經(jīng)灌錄了唱片,但迄今無法證實。我們所了解的他的音樂來自于另外一些在年輕時曾聽過他演出的音樂家們的回憶。
Bunk Johnson(1889-1949)曾在Bolden的最后一支樂隊里吹過第二短號。在他生命最后十年,人們之所以能對新奧爾良古典爵士樂重新產(chǎn)生興趣,其中居功至偉的便是Bunk Johnson。他是一位杰出的講故事能手,個性豐富多彩。新奧爾良的傳奇故事大部分與他有關,但由他親口講出的基本上以夸張的成分居多。
許多人包括一些資深的爵士樂迷都相信早期的爵士音樂家都是自學成才的天才,認為他們既不識譜又沒上過一天音樂課。這種說法浪漫有余,可是謬之千里。幾乎所有早期爵士樂中重要人物至少在正統(tǒng)音樂基礎方面都是很扎實的,有些造詣還要更深。雖然如此,他們在樂器使用上的創(chuàng)新精神仍是獨具的。最顯著的例子要數(shù)Joseph Oliver(1885-1938)(綽號"國王"),他是個短號手及樂隊領袖。他曾使用過能找到的各種東西,包括飲水杯、裝沙子的桶、及浴缸塑料水塞之類的東西來使他的短號吹出多種音色變化。Freddie Keppard(1889-1933)是Oliver的主要競爭對手,Keppard不用弱音器材,這使他可以以作為新奧爾良最嘹亮的短號手而自豪。Koppard也是第一個將爵士樂帶到美國其它地區(qū)的新奧爾良人,1915年,他與Original Creole管弦樂隊
合作在紐約表演輕歌舞劇。
爵士樂北上
到1912年左右,典型爵士樂隊的樂器包括短號(或小號),長號、單簧管、吉他、
低音提琴及鼓。(因為不便搬運,所以很少使用鋼琴)。爵士給人的印象是
班卓琴和大號比較突出,實際上爵士樂隊開始使用它們還是后來幾年的事,這是因為早期的錄音技術(shù)還不能對聲音更輕柔的吉他和低音提琴進行拾音。在當時的爵士樂隊中擔任領奏的是短號,長號與其在低音區(qū)以滑音方式與其作和弦呼應,單簧管在兩者中作修飾性的演奏。
在爵士樂中最早作即興演奏的是單簧管手,Sidney Bochet(1897—1959)就是其中一位。他不到十歲就是熟練的樂手了,后來他轉(zhuǎn)向以演奏
高音薩克斯為主。他也是第一個在國外揚名的爵士音樂家。1919年他訪問了英格蘭和法國,1927年他訪問了莫斯科。
大多數(shù)的爵士樂手聲稱他們的音樂沒有除了拉格泰姆(ragtime)及切分音之聲(syncopated sounds)以外的其它名字。首先使用爵士(jazz)這個詞的是長號手Tom Brown的樂隊,他是來自于新奧爾良的一個白人。他于1915年在芝加哥使用了這個詞。這個詞的來源不明,其最初的含義一直是眾說紛紜。
第一個使用“爵士”這個詞并使之流傳不衰的的樂隊也是一支白人樂隊,而且也來自新奧爾良,這就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樂團” (OriginaI Dixieland Jass Band)。這個樂團在1917、1918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動,他們多少算是第一支灌錄唱片的爵士樂隊。這支樂隊的成員絕大部分都曾在“老爸”J
ack Laine(1873-1966)的樂隊里干過。Jack Laine是一個鼓手,被認為是第一個白人爵士樂手。不管怎么說,在新奧爾良的音樂融合特征比較明顯。有一些膚色不太黑的非裔美國人“混”進了白人樂隊。
到了1917年,許多重要的爵士樂手離開了新奧爾良到北方去,這里面有白人也有黑人。其中的原因并不是新奧爾良臭名昭著的紅燈區(qū)的關閉,簡單地說不過是經(jīng)濟方面的原因。歐洲大戰(zhàn)使美國的工業(yè)欣欣向榮,這些樂手和那幾百萬工人一樣涌向北方,在那里有保障可以找到一個更好的工作。
小路易斯
“國王”Joseph Oliver于1918年移居芝加哥。他原來在老家最好的一支樂隊里,為填補他的空缺,他推薦了18歲的Louis Armstrong(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比他年長的人都叫他“小路易斯”,他生于1901年8月4日,家境在新奧爾良的黑人中也算是赤貧。他最早的音樂活動是組織了一個男孩四重唱小組在街上唱歌討錢。后來他賣過煤炭也在防洪堤上干過。louis Armstrong的第一次音樂課是在
感化院中上的,他是因為于1913年新年除夕用一只舊手槍向大街上放
空包彈而被送進感化院中度過18個月。當他從感化院中出來的時候,他的音樂水平已足夠在市里的樂隊中找份活。第一個發(fā)現(xiàn)這個年輕人的音樂天分的成名音樂家是“國王”Joseph Oliver,他給路易斯上音樂課并被其崇拜。
Creole樂團
當奧里佛邀請
阿姆斯特朗加入他在芝加哥的樂隊時,芝如哥成已為新的世界爵士中心。雖然紐約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樂團”(ODJB)取得巨大成功的地方,由他們引起的隨樂跳舞的風氣一時之興,但是在紐約的樂隊好像只繼承了ODJB的雜耍風格,而沒有學到其音樂上的精髓。他們只是模仿而已(第一個也是最成功的是Ted Lewis)。當時在紐約的南部樂手也少得可憐,所以不能帶來新奧爾良的純正風格。但在芝加哥情況則有所不同,其中有大量來自新奧爾良的樂手。
禁酒令剛剛廢除,這所城市的夜生活可謂豐富多彩。在這里比別的樂隊都好一大截子的是“國王”Joseph Oliver的“Creole爵士樂團”(Creole Jazz Band),特別是在Louis Armstrong于1922年來芝加哥以后。這支樂團代表了新奧爾良古典爵士合奏風格的最后輝煌,也預兆著新的風格的開始。除了這兩個短號手,樂團中另外的明星包括Dodds兄弟,即單簧管手Johnny Dodds(1892—1940)和鼓手Baby Dodds(1898-1959)。Baby Dodds給爵士樂的鼓節(jié)奏的微妙及內(nèi)在動力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與另一個新奧爾良出生的鼓手Zutty Singleton(1897—1975)一起,他給
爵士鼓演奏帶來了“搖擺”的概念。但是搖擺樂的“傳教士”毫無疑問仍是Louis Armstrong。
第一張爵士樂唱片
“Creole爵士樂團”于1923年開始灌制唱片,雖然這不是第一支灌制唱片的新奧爾良黑人樂團,但卻是最好。他們的唱片在全國廣為發(fā)行,樂團對于其它樂手的影響也是巨大的。在此兩年前,長號手Kid Ory(1886—1973)的“陽光管弦樂團”(Sunshine Orchestra)成為第一個灌制爵士樂唱片的樂團,但是他們是在一家不起眼的加利福尼亞公司灌制的,該公司不久破產(chǎn),他們的唱片因此很少被人聽到。也是在1923年,“新輿爾良節(jié)奏之王”(New Orleans Rhythm Kings)——一支活躍在芝加哥的白人樂團開始錄制唱片。這支樂團在音樂上遠比以前的“Original Dixieland爵士樂團”復雜。在一次錄音中,他們聘用了來自新奧爾良的著名的鋼琴手兼作曲家綽號為“果凍卷”(Jelly Roll)的Ferdinand Morton。同年,F(xiàn)erdinand Morton也開始了自已唱片的錄制。